关于解决区行政中心至影剧院和文化中心钢化夹胶玻璃雨棚等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3-00003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3-01-03 |
发布时间: 2013-01-0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决区行政中心至影剧院和文化中心钢化夹胶玻璃雨棚等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
广朝府办〔2012〕113号
区人民政府:
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我办承担了区行政中心至影剧院和文化中心钢化夹胶玻璃雨棚项目、区行政中心三楼大门项目建设任务。以上项目总投资45万元,其中,区影剧院至行政大楼钢化夹胶玻璃雨棚项目投资为20万元,区文化中心至行政大楼钢化夹胶玻璃雨棚项目投资为22万元,区行政中心三楼大门项目投资为3万元。我办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为确保项目顺利竣工,按期投入使用,恳请区人民政府解决项目建设资金45万元整。
专此请示。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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