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镇府发〔2012〕12号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朝天镇2012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 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现将《朝天镇2012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实际,狠抓落实。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朝天镇2012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林业的决定》《广元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密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实行森林防火“一把手”负总责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并成立了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村主任为队长,村护林员为副队长,各组组长为成员的常年扑火队;清风、朝天的民兵连长为队长,民兵为成员的应急分队,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防火措施,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充分认识护林防火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切实加强对“天保”工程护林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任到人头。
二、强化宣传,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要切实把《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作为重点内容加以宣传,不断增强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让其掌握扑火知识,技能。各村要道口或森林(木)重地要树立防火碑,书写书久性标语,利用广播、办墙报、会议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尤其是对中小学生要上好防火知识课,扩大宣传教育面。
三、严格管理,加大隐患巡查检查力度
在森林防火警戒期,护林员要每天到山头巡视,对重点火险区的入山路口实行专人看守,严禁烧荒、烧地、烧作物秸秆等不良用火行为;重要节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各村对林区坟地集中的地域要派专人看守,防止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杜绝一切火源进入林区,加强对“痴、聋、哑、呆老人”的管理,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力量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镇上将对各村开展“五查”(查组织动员、查宣传教育、查制度落实、查方案制定、查火源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如因生产、建设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依法操作,必须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畅通信息,随时做好防火扑火准备
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安排进行,镇防火办和各重点村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巡山护林员、瞭望塔(台)观察员上岗到位;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火警报告制度。森林扑火队和民兵应急分队要经常保持战备状态,在接到扑火命令后迅速出发。严禁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参加扑火,消除火灾隐患;有关部门及时提供救火应急物资(落实汽车3辆、30个灭火器、20把柴刀、30把斧头、40根木棒、20只水壶、30把电筒)、资金、确保救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值守,不断完善应急队伍建设
镇林业站人员和护林员分配到重点林区和部位,深入开展24小时蹲点值班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镇应急分队由镇长任队长,分管副镇长和人武部长任副队长,随时做好备战准备,一遇火情及时出击。各村(居)委会由村(居)主任任队长,也要建立由10-20人组成的村组义务扑火队,一遇火情,迅速上报并组织扑救。
1、蹲点值班安排。张文琼具体负责居委会、清风村、俞家村;仇祥文具体负责朝天播区、楼房旅游景点和朱家村;简坤具体负责大朝公路沿线各村和烟灯播区;刘德清具体负责青云旅游景点、朝陈公路沿线各村;陈桂发具体负责大羊公路沿线各村;李义文、李庚珍具体负责防火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联系电话:(0839)8622194、8621471。
2、镇义务扑火抢险队。队长:王成明;副队长:马元兵、卢征华。成员:蒋应金、刘德清、仇祥文、李庚珍、陈桂发、张文琼、简 坤、王家龙、蔺文培、达长林、张正福、李 君、张厚良、杨天喜、王桂清、常万军、郭长富、朱荣生、杨凤军、黄子明、刘召定、赵绪佳、常万军、徐登和、代恩国、刘文科、王德贵、王仕文、刘正林、刘长荣、方思祥、方德彪、侯文邦、李明贵、苟明聪、李茂清、马应乾、侯坤邦、王银兵、赵玉春、章仕尧、张凤安、张德坤、赵林恩、蔺兴武、樊恩林、陈绍洪及全体镇干部。
六、科学处置,及时做好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队员,并向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的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留守,留守时间为2-3天,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3、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林业、应急、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实地勘察,评估森林资源损失;并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安置灾民,解决灾后重建相关问题。
4、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由林业站负责检查验收。
七、及时上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火灾结束后,一周内将情况书面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总结火灾扑救工作,分析火灾发生原因,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附件1:朝天镇森林火源管理制度;
附件2:朝天镇森林防火警戒期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
主题词:森林防火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区安监局,区林业和园林局。 |
附件1: 朝天镇森林火源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森林火源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源隐患,配备巡护人员。
二、建立防火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防火预案及
用火管理制度。
三、各村、组要设置火情瞭望台,配备防火交通运输工具、灭火器械和通讯设备,建好防护网络。
四、规定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五、森林防火期限内,严禁野外吸烟、野炊、烧草、烧秸杆、烤火等一切非生产性用火。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办领生产用火许可证,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实行昼夜值班,及时巡山检查,准确掌握火情。
六、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居民生活用火的应当严格管理;进入林区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在林区架设输电线路,必须有防火措施并定期进行线路安全检查;林区内的住房、厂房和行人休息场所必须开辟十米以上的防火带。
七、森林防火期限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处十元至五十元的罚款或者警告。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或者警告。
八、发现纵火行为,要及时制止或者举报;发现森林火灾要及时报告,并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护林员要加强对痴呆、哑聋老人、小孩的火源管理,每月巡山3次以上并做好记录。真正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附件2:
朝天镇森林防火警戒期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名 单
时 间 |
带班领导 |
联系电话 |
值班人员 |
联系电话 |
星期一 |
王成明 |
13698331918 |
刘德清 |
15180379626 |
星期二 |
马元兵 |
13808127138 |
仇祥文 |
13881208128 |
星期三 |
王长保 |
15883989369 |
李庚珍 |
13550977178 |
星期四 |
田兴斌 |
15883929001 |
简 坤 |
13881239278 |
星期五 |
张必莉 |
13881279320 |
张文琼 |
15082826818 |
星期六 |
吴正昌 |
13981208820 |
陈桂发 |
13541970973 |
星期日 |
卢征华 |
13404020030 |
蔺文培 |
13550979311 |
注: 1、节假日按星期对应,值班不变。
2、镇森林防火电话:(0839)8622194 8621471 13981209186。
3、森林防火报警电话:8622119,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