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镇府发〔2012〕16号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朝天镇突发公共事件分项应急
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朝天镇突发公共事件分项应急预案》含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民用爆破、山洪灾害、环境保护、自然灾害、重大群体事件、大型漂移物等分预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一、朝天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为了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朝天镇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工协作;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反应及时,群防群控。
第二章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机构:成立朝天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一般情况下,由镇人民政府镇长王成明任组长,卫生、安全、畜牧等相关工作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心卫生院、畜牧站、食安办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安办,由分管卫生、食品安全的领导张必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各村(居)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由各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主任任队长,各组组长、卫生站医务人员为队员。
二、应急机构职责:在区委、区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及区业务主管部门大力指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指示,负责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协调和指挥;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机构成员职责
1.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传达上级指挥部的应急指令和协调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发展情况、应急救援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后立即公布值班电话。
2.中心卫生院: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所需药品器械的调配供应。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3.朝天一小、朝天二小:负责学校食品、公共卫生安全的监管,协助有关部门对学生食堂、小卖部、学生在校饮食造成的食品安全的检查及调查,组织学生群体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4.财政所: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的协调调拨。
5.农业站:负责农产品安全的监管,协助农业部门开展农产品安全事故调查。
6.畜牧站: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协助畜牧食品局严格开展畜牧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工作。
7.水务农机站:负责水产品安全的监管,负责对农村饮用水安全的监测。
8.安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安全工作的协调配合。
9.应急救援小分队:在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本村应急救援工作,进行事件发展监测与报告。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
一、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要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或派出所,电话8622194,8624110。镇人民政府或派出所接到报告2小时内初次报告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区应急办。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
二、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疾病病种、涉及范围、发病及死亡人数、可能发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报告责任:检疫站、卫生站、学校等有关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各村(居)书记、村(居)主任、食品安全信息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有权举报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章 应急响应
镇人民政府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立即调查,核实后立即启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参与救援、控制。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危害范围,涉及人群、数量,发展趋势等,指示卫生院立即派出卫生防疫、医疗救治、事件调查处理人员及各应急救援小分队前往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行动,各司其职。
卫生防疫人员职责:接到疫情报告或指令应迅速到达现场并组织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消毒,现场卫生监督,现场卫生学监测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医疗救治人员职责:接到指令后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发病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的措施。
事件调查处理人员职责:组织协调政府及职能部门实施疫情控制工作,监督疫情控制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处理意见。
应急救援小分队职责:服从镇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24小时进行事件发展监测与报告。
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服从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按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关应急处理措施并随时将应急处理情况报告给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将有关处理情况及时报送区有关部门。
第六章 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并向各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并可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期进行疫情监控,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监测结果。
第七章 附 则
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朝天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成明 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卢征华 人民政府副镇长、人武部长
马元兵 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必莉 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义文 党政办主任
张玉斌 财政所所长
李天刚 社会事务办主任
蔺文培 安监办主任
马安军 水务农机站站长
赵海晏 农业站站长
郑卫先 畜牧站站长
杨正国 朝天一小校长
张国勇 朝天二小校长
何万贵 中心卫生院院长
何 琳 镇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必莉兼办公室主任,蔺文培、何琳二同志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镇应急办电话:(0839)8622194,13881209186
二、朝天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现状,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应急预案是指辖区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防止事故扩大或防止事故发生的紧急行动方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镇内道路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群体性堵路事件、道路损坏和车辆故障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反应。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成立朝天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王成明
副指挥长:卢征华
成 员:李义文、张玉斌、蔺文培、何琳、李明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由蔺文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和分工
(一)主要内容:
1.凡在我辖区道路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2.群体、集体性堵路事件。
3.因道路损坏和车辆故障发生道路中断。
4.因水灾、火灾、地裂缝和雨、雾、冰雪灾害造成前方道路中断需要车辆分流,因其它治安灾害事故需实行交通管制的应启动本应急预案。
(二)部门责任分工:
1.朝天派出所:按照交通安全管理分段包干的规定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镇主要镇村道路,实现应急管理,凡发生在本辖区内的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派出所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发地,并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向区交警队报告。必要时要立即通知治安、急救、清障、电力等相关部门到达现场。现场的人员要按分工负责统一指挥,先期到达现场的首先要组织抢救伤者和遇害群众。
2.中心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
3.交管办、安监办负责保护现场,协助车管部门调查取证。
四、应急准备
凡接到上级进入备勤状态的指令,朝天派出所要按照分配名额留足备勤人员和车辆,确保做到备勤时间内人员、车辆、通讯器材到位。接到行动命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位置,并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各级领导和指挥部全体成员要牢固树立预防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意识,把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开展防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工作。
(二)精心部署,务求实效。要对防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坚守岗位,畅通信息。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备勤管理,做到政令畅通;用于抢险救灾的各种设施、车辆,要派专人负责,确保抢救迅速、及时。同时坚持情况日报和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制度。
三、朝天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进一步防范全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建立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的应急机制,增强应对事故灾难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矿山事故灾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较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镇矿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各村(居)委会、场镇各相关单位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矿山较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矿山一般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镇人民政府为主,镇属有关部门参与。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较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质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三)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全镇各类非煤矿山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组织体系
1.领导小组。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府镇长王成明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卢征华担任,成员由站办所负责人组成。
2.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办主任蔺文培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相关机构、单位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在镇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矿山较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协调公安干警和消防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承办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矿山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织矿山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制定本级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和定期演练情况,做好矿山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到矿山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报告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3.部门职责
(1)安监办:负责组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执行上级的指令。负责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督促和指导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组建设,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对非煤矿山事故组织调查处理。
(2)朝天派出所:负责事故灾难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保障交通运输的畅通和安全工作。
(3)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负责指导各村医疗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职业中毒人员的职业诊断工作。
(4)朝天供电所:保障事故抢险所需电力供应。
(5)朝天国土所: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抢险和事故调查的相关资料。
(6)民政所:负责协调事故中死亡人员的后期处理工作;协助善后处理工作。
(7)财政所: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演练经费保障。
4.事故发生地村(居)委会职责。负责组织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现场施救、现场警戒、治安保卫、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5.事故单位职责。及时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的有关资料,提供救援设备和工具。
6.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及救援工作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时,报请领导。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1.信息监测
(1)镇安监办负责全镇非煤矿山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和上报工作。
(2)党政办负责全面掌握辖区内非煤矿山的分布和灾害等基本情况,建立辖区内非煤矿山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同时上报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包括所属矿山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上报镇安监办备案。
2.事故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须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事故发生地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须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向镇人民政府和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预警预防行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矿山较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应及时针对事故的发展势态和抢救需要,及时应对采取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或请求上级机构协调增援。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矿山事故后,要及时报告区安监局。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事态严重的,应及时上报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并通报有关部门、专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若认为情况严重可建议区政府安委会发布可能发生矿山事故灾难的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
1.矿山发生较大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救援,并于1小时内向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4.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逐级上报,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 小时。
5.安监办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接受全镇事故报告信息。
(二)分级响应。按照矿山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II级(重大事故)响应、IIl级(较大事故)响应、IV(一般事故)级响应。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及所在地政府应立即先行启动本级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响应程序。应急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事故等级,分别响应。发生非煤矿山一般(IV级)事故以下事故后及时启动镇级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启动准备状态的应急响应程序如下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部领导和有关成员报告和通报事故情况,指挥部主要成员到位,向事故发生地传达应急指挥部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随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类别、事故地点和救援情况,按照授权通知专家组、非煤矿山救援队伍、医疗救护中心等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进入启动状态的应急响应程序如下
(1)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的指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成员或专家赶赴事故现场。
(2)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报信息。
(3)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抢救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4)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公安、消防、医疗、交通、运输、国土、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等支援工作。
(5)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方向,解释有关质询。
五、指挥和协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组织抢救,镇人民政府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抢救。本预案启动后,镇政府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现场抢救工作需要和镇级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救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协助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帮助镇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做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准备工作。
4.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协调消防大队参加应急救援。
六、紧急处置。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根据矿山的危害程度,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
2.镇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及时修订救援方案。
3.镇救援力量不足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区政府救援组织提出增援请求。
4.镇医疗卫生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区政府提出增援请求或将伤员迅速转移到区级或外地救治。
5.镇人民政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力量消除事故矿山周围和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开辟抢险救灾通道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运输的畅通无阻,保障供电及通讯畅通。
6.根据抢险事态发展变化情况,若出现剧急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措施。涉及跨镇、跨领域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镇领导小组协调,影响严重的报区人民政府决定。
7.在矿山事故救援过程中,出现继续抢险救灾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极易造成事故扩大,或没有办法实施救援,或没有继续救援的价值等情况时,经过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充分在论证,提出中止救援的意见,报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做出决定。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值班电话(0839)8622194,13881209186。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办公室的通讯联络数据库,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信息沟通的需要。
(二)应急支援与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镇人民政府根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完善以消防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必要的救援资源储备,包括救灾装备、设施等。
2.交通运输保障。在应急响应时,确保优先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3.医疗卫生保障。由卫生部门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实施抢险施救。
4.物资保障。矿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根据本地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务大局,服从调动”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5.资金保障。镇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由镇人民政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落实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经费;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保证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各项资金。
四、朝天镇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处置应急预案
朝天镇辖17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共有136个村居民小组。镇内工矿企业多,特别是辖区海螺水泥、3家砖厂等企业,同时由于年年实施项目工程,使用爆炸物品量大,给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极大的冲击。为促进全镇各项事业顺利推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爆炸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1.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的审批和购进渠道。
2.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程序入库、出库登记。
3.雷管、炸药分别库存,并有专职值班人员管理。
4.使用时按要求进行出、入库登记,并由有效持证人领取,签字方可出库。
5.出库后未使用完要在当天交回规定的库房登记保管,雷管进出库要登记编号,双方人员签字生效。
6.出库的爆炸物品、雷管严禁任何人私藏私放,违者将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论处,严重的按相关法律追求其刑事责任。
二、应急处置责任区划分
1.全镇工矿企业由副镇长、人武部长卢征华负责。
2.朝天村由副镇长李应奎负责。
3.清风村由人大主席李治成负责。
4.青云村由副镇长马元兵负责。
5.朱家村由副书记吴正昌负责。
6.楼房村由副镇长张必莉负责。
7.仇坝村由副书记、纪委书记王长保负责。
8.金堆村由正科级组织员赵永辉负责。
9.明月路社区由正科级统战员余学江负责。
10.双河、吴坝、明月、锦屏、金场、三滩、烟灯、军师、重岩俞家等村和大巴口社区由副镇长、人武部长卢征华负责。
三、应急处置要求
1.各联系村的领导负责监管该村的民用爆炸物品的正规使用。
2.对违规使用的人或单位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报警电话:0839—8624110)
3.对出现各类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积极处理联系相关部门,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而且保护好现场。
4.如个别领导更换,按应继者履职。
5.如有哑炮,不能撤消警戒线,由爆破员安操作规程操作,安全排出后方才撤消警戒。
附:朝天镇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处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成明 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李治成 人大主席
卢征华 人民政府副镇长、人武部长
王长保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吴正昌 党委副书记
马元兵 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必莉 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永辉 正科级组织员
余学江 正科级统战员
蒋应金 朝天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义文 党政办主任
张玉斌 财政所所长
蔺文培 安监办主任
马安军 水务站站长
尹长久 朝天国土所所长
徐庭芳 朝天派出所干警
李明蔚 镇干部
五、朝天镇农村消防应急预案
为有效遏制农村火灾发生,全力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安全环境为目的,以小城镇的村民聚居地的消防规划建设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高农村抵御和扑救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竭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注重实效,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实现农村消防规划建设科学合理,消防安全领导、监管和服务机构健全,职能职责明确,消防队伍和基本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农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逐步提高,农村火灾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火险隐患得到根本治理。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
1.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镇长王成明为组长,镇副镇长、人武部长卢征华为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居)两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日常工作由安监办主任蔺文培负责。各村居、镇属各部门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确保消防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职责分工。镇安办负责火灾发生时应急求援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信息的传递,协助领导进行事故处理和安抚工作,负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镇人武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疏散、消防设施的调配和应用。
四、其他事项。消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要加大消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做好火灾易发地点的预防工作,各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预防措施
1.落实责任,建立防火工作机构。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定责任书,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2.组建队伍,增强应急扑火能力。组建20—30人的扑救火灾应急分队,切实加强实战演练,始终保持战备状态,做到一遇火情,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加强领导,强化信息资源管理。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视火情,要确保发现火情、处理及时。要严格按照火灾归口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火灾情况。
4.发生火灾时,发生地点负责人要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引导。
联系电话
镇政府:8622194 火警电话:119
区公安分局:8622399 朝天派出所:8624110
六、朝天镇防邪工作应急预案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和方面发生着深刻变化,人们思想观念遭受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在这种大的社会背景之下,一些人的思想上出现困惑、迷茫和混乱,少数人出现信仰危机。特别是在经济社会发展比较滞后的农村地区,一些家境贫困、身体病弱、文化素质较低、迷信思想较重的农民群众很容易受到蛊惑,误入邪教。同时,改革开放以来,境外一些邪教组织不断进行渗透,催化了邪教的滋生和发展。因此,一些不法份子冒用宗教名义,组织邪教,在一些农村地区暗中活动,用歪理邪说蛊惑蒙骗群众,从事多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社会经济发展。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邪教不法分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邪应急指挥机构。建立朝天镇防邪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甘兴礼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成明任副组长,防邪办、综治办、党政办、妇联、团委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长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622194。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实施突发性邪教传播活动的应急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调集相关部门及人员,通信和交通工具、物资和资金以及所需装备,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3.负责控制邪教传播人员,没收传播活动所使用的资料及传播工具,并进行教育,追究应承担的责任。
三、部门分工
1.发现邪教传播活动后,综治维稳办、防邪办尽快查明邪教传播活动地点、传播范围、传播对象,掌握实情,采取措施,防止邪教人员逃走;控制邪教活动的蔓延,并将具体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2.镇人武部、治安保卫委员会维护事发地点的社会治安工作,保护群众财产和生命,防邪办作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防邪应急程序
1.全镇境内一旦发现邪教传播活动,防邪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应急工作。
2.领导小组在接到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将情况在4小时内报区防邪办,并立即赶赴现场,实行布控和展开调查,果断采取措施。
3.邪教传播活动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不推迤、拖延,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邪教传播活动。
4.发现邪教传播活动后,领导小组指挥该村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村治保安委会立即控制邪教传播者,将群众与其隔离,保护事发地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迅速查明情况,并对可能受影响的和将受影响的人员做出判定、预测,逐一排查,不得遗漏。
(3)对邪教传播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危害采取防范措施。开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的警示教育。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同邪教组织作斗争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防范、惩治邪教活动的法律、法规,认识邪教的严重危害。
(4)对受到蛊惑蒙骗的群众除教育外,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让他们体验到党和政府关怀,真正和邪教划清界限。
五、遵守组织纪律,做好保密工作
对邪教传播活动处理后的有关文件、资料、简报等均属秘密,对参与处理此事的各级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随意向外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七、朝天镇处置安置帮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全镇安置帮教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公众安全,确保一方平安,根据区综治委安帮小组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成立朝天镇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王成明任组长,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王长保,副镇长卢征华任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处置安置帮教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保护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现场劝返、宣传教育、应急保障4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由王长保、李义文组成,由王长保同志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指挥协调处突工作。
现场劝返组由卢征华、蔺文培组成,由卢征华同志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做好矛盾化解和调解。
宣传教育组由王长保、张建英组成,由王长保同志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做好相应法律法规的宣传。
应急保障组由张必莉、张玉斌组成,由张必莉同志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做好资金,物资等保障工作。
三、工作原则
分级负责。朝天镇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镇辖区内安置帮教突发事件的处理。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处置小组负责本村社区、单位内安置帮教突发事件的处理。
预防为主。平时应加强对本辖区内安置帮教工作中的突发事件进行信息的收集,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事故的隐患和苗头,提前进行防范。平时应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四、工作程序。当镇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接到安置帮教对象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时,要及时向区安置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启动该预案,采取处置措施,切实努力化解矛盾,平息事态,确保公众的生命安全。
事件处理结束后,镇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应对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方法。
五、责任追究。按照中共四川省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从严追究领导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的规定》(川委办[2007]3号)文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后果进行责任追究。
六、附则: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八、朝天镇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应急事件处理的综合能力,提高信访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非正常上访事件,依据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信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 应急预案适用范围。适用本镇辖区内非正常信访因素引起的突发性上访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
二、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
1.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2.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
3.坚持依规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确保当地的稳定。
4.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镇政府的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汇报、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5.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1.组织指挥机构
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置信访工作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
组 长:甘兴礼
常务副组长:王成明、王长保
副 组 长:李治成、王长保、吴正昌、马元兵、张必莉、
卢征华、朱金春、余学江、赵永辉、孙守德。
成 员:各办站所负责人
2.主要职责如下
(1)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点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3)组织力量及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
(4)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各级领导了解事态发展情况。
(5)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负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件情况,并组织收集有关资料。
四、群体突发性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处置程序
1.镇信访工作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通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信访工作办公室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反应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所在村的支书、主任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发事件消除后,参与的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4.对突发事件必须做好记录,对答复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限期给予解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层层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村居及镇属各部门负责人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认真排查本村本部门可能上访对象,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对突发性事件,各村居及镇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2.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分析动态。要查找本村及镇属各部门非正常信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3.坚持正确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认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任何问题都能够得到解决的,都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特别注意不法分子搞反面宣传,误导群众。
4.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切实解决问题。关心上访群众生活,重视他们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六、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九、朝天区朝天镇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各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高效有序地应对冰冻灾害,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冰冻灾害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和原则。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广元市朝天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告示法律法规规定》。
其编制原则:综合治理、整体联动、各负其责。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的冰冻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本预案所称冰冻灾害,是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霜冻、暴雪等天气影响而造成的大范围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
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领导小组
镇成立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王成明
副总指挥:卢征华、张必莉
成 员:人武部、党政办、民政所、农业站、林业站、水务农机站、财政所、安监办、畜牧站。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由张必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冰冻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处置和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指挥各村居委会和镇级相关部门开展冰冻灾害应急救灾救援工作。
2.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传达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冰冻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评估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灾害应急方案,适时对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人武部: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党政办:负责及时收集灾情报告区级有关部门,并对抗灾、救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安办:负责镇内的交通安全,安排专人在辖区内危险路段及桥梁,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进行严格监控;加强对交通工具的检查,严防超载和车辆带病运输,对因冰冻造成道路安全隐患的及时上报镇指挥部,制作安全警示标志。
民政所:负责储备棉衣、棉被等各类救灾物资,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指导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察看供养五保户,严防冻、饿死伤人事件发生,保障五保户和特困户御寒衣被。并负责粮油储备,与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在发生灾害后12小时内将粮油发放到受灾户家中。组织和协调各商贸企业,加强应急方便食品、饮水及各类日用品的储备;协调做好电力、燃煤、汽油、柴油储备。
农业站:负责农业生产中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农民采取行之有效的防冻保暖措施,加强越冬农作物的田间管理,尤其是要加强高寒山区越冬洋芋种的保暖储藏,要组织当地群众采取有效的方法,防止冻害发生。
林业站:组织实施抢险救灾;负责公共场所、单位、居民的消防安全,切实加强冬季群众安全用火的宣传、指导和督促工作。
水务农机站:做好农村饮用水管网的防冻、抢修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镇做好高寒山区农村饮用水管网防冻处理,确保饮用水供应。
财政所:负责冰冻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朝天一小、朝天二小: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冰冻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因灾受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重点加强教室的保暖和室外活动的冻害防治工作。
畜牧站:督促、指导农户做好家畜、家禽越冬饲养管理,做好圈舍的御寒保暖工作,切实加强冬季动物防疫。
中心卫生院:组织力量及时救治伤病员,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要切实加大传染病、冻伤、一氧化碳中毒等救治药品的储备。
朝天供电所:供电所工作人员加强电力设施线路维修、加固和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电力畅通,指导好用电企业和个户安全用电,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同时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巡查工作、严防冰冻次生、衍生地质灾害发生。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
1.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区气象台预报的冰冻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2.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按照冰冻灾害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部署应对工作。
(二)预警级别及发布。按照冰冻灾害影响的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Ⅲ级)级、较大(Ⅱ级)、严重(Ⅰ级)三级,一次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Ⅲ级预警。12小时内降雪量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经达到5毫米以上且可能出现中等强度降雪。24小时内可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
2.Ⅱ级预警。12小时内降雪量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经达到10毫米以上且可能出现中等强度降雪。12小时内可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
3.Ⅰ级预警。6小时内降雪量10毫米以上,或者12小时内降雪量20毫米以上且还将持续出现中等强度降雪。6小时内可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并可能持续,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
四、应急事项
(一)应急响应
1.Ⅲ级响应。一般冰冻灾害发生后,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Ⅲ级响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委会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冰冻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Ⅱ级响应。较大冰冻灾害发生后,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Ⅱ级响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委会实行24小时内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冰冻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区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3.Ⅰ级响应。重大冰冻灾害发生后,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Ⅰ级响应,镇冰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委会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程序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区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区政府。
(二)应急处置措施。冰冻灾害发生后,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1.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立即组织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2.卫生部门应派遣专业医疗队伍抢救伤员,并对灾区流行病、常见病进行防治。
3.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进行保护。
4.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5.电力、通讯等相关部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尽力确保交通畅通、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三)安全防护
1.群众安全防护。镇属各部门要落实各自预案,在灾情发生时做好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应急救援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要对灾害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要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社会公众参与时,要对救援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四)拓宽社会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广大群众参与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通信方式。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村(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保证24小时内通信畅通,并将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和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向同级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六)冰冻灾害评估。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冰冻灾害评估。冰冻灾害评估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区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区人民政府。
(七)应急终止。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镇人民政府依法做好受灾群众和救灾款物的发放与管理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因参与重大冰冻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抚恤。
2.镇卫生中心院应当做好冰冻灾害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3.镇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归还被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4.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组织事发地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冰冻造成的损失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对冰冻灾害事件处置成因进行分析总结。
(二)社会救助。民政所负责接收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物资。
六、应急保障。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
(一)物资保障。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储备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必需的专用物资、器材、工具等设施装备。
(二)队伍保障。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应急处置救援队伍。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及社会志愿者等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冰冻灾害时间进行先期处置。
(三)医疗卫生保障。按照“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组织实施应急救护。镇卫生救护队伍开展救护工作。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和演练。镇属各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电话、手机短信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冰冻灾害预警信号及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镇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二)奖励与处罚。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负责人员和主管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2.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和不服从安排的,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监督检查。镇政府配合区政府办、区应急办、纪检监察、效能建设等有关部门单位对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到位。
十、朝天镇环境保护工作应急预案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搞好生态示范区建设,处理突出环境保护污染事故,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镇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二、组织机构。镇成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成明
副组长:卢征华、张必莉
成 员:人武部、党政办、民政所、农业站、林业站、水务农机站、财政所、安监办、畜牧站。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卢征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辖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报告,调查事故原因、污染源性质及发展过程,立即作出应急处置措施反应。及时向区政府报告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等。
三、工作程序
(一)接警处置。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污染事故发生的警报后,成立即通知应急小组赶赴现场,领导小组领导应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应尽可能了解以下内容并及时向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
2.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
3.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采取的措施;
4.受领任务后48小时内发出速报,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
5.其它需要清楚的情况。
(二)应急处置。应急小组达到现场附近后,应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经综合情况后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区环保局应急小组提出反遇情况,在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下,按应急与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采取有线通讯、无线通讯与网络传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现应急信息的通报与反馈。
(二)医疗保障。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可送至就近的医院救治,或及时与医疗单位联系,组织现场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转院或继续治疗。由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协调并承办。
五、责任追究。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报告中弄虚作假,或者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或者拖延、推诿采取措施,致使事故扩大或者延误事故处理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及时发现报告或者在处置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中有显著立功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环保部门给予表扬奖励,同时报请各级政府予以嘉奖。
十一、朝天镇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一、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减少人员伤亡、规范工作程序、落实责任]为有效防御山洪泥石流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进一步规范山洪泥石流灾害减灾工作程序,有效、有序地展开防灾、救灾工作;根据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要求和我镇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地方法规]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3)[技术标准]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生命至上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原则。
(2)[安全第一原则]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避”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效益服从安全的原则。
(3)[落实责任原则]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支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原则。
(4)[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二、组织指挥
2.1 组织机构
[机构组成]根据我镇实际工作情况,特设立防御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合署办公。在镇党委和镇政府直接领导下,镇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的防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应急工作,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应急工作组,详见表一。
2.2职责与分工
防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应急由镇指挥部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工作级分工及工作职责详见表一。
(1)[行政首长职责]根据镇领导工作分工具体情况,镇长王成明负总责。各企事业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各村(居)由村(居)主任负责。
(2)[行政首长分工]镇长王成明负责指挥全镇的防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应急减灾工作。各村(居)、各企事单位责任人负责检查落实所辖区内的防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应急准备工作,配合镇有关工作组开展村(居)、企事业单位内重点防御对象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理。
(3)[日常工作分工]镇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镇防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应急值班等日常工作。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管负责组织并落实责任区人员物资安全转移及其他防、避、抢、救工作。负责险情、灾情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汇总及报送。
(4)[预案启动权限]根据上级防指要求或本地自然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由镇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的时机。
表一:朝天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工作机构
组别 |
分管领导 |
组 长 |
成 员 |
综 合 办 公 室 |
马元兵 |
李义文 |
谭淼、何琳 |
专职信息员:谭淼 |
联系电话:8622194 |
||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审查、发送、管理各类管理信息,掌握并综合防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应急动态情况,负责各工作组的协调。 |
|||
办公地点:镇党政办 |
电话:13881209186 |
传 真:0839-8622194 |
|
工 程 技 术 组 |
工程技术组 |
马安军 |
李继平、袁天林、王敏 |
主要职责:负责制订防灾救灾方案、抢险方案、水毁工作方案抢修计划和技术指导。负责组织水库、河道、重点山塘和山洪泥石流易发区等工程巡查人员实施安全巡查并开展安全运行的管理。负责提出水利工程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及其他重点防御对象的山洪灾害防、避、抢、救工作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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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灾 核 灾 组 |
马元兵 |
王家龙 |
马安军、赵海晏、张玉斌、赵菊明 |
主要职责:负责了解、收集人员及物资转移和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汇总、核灾、上报灾情数据及灾情评估。 |
|||
抢 险 救 灾 组 |
卢征华 |
蔺文培 |
喻杰、何琳、李天刚、蒋应金、尹长久、郑卫先、刘德清 |
主要职责:指导或帮助组织人员与重要物资应急转移安置,灾区医疗卫生防疫,负责水利、电力、交通、通信、校舍、供水等受损设施的抢修,负责城乡房屋抢险排险、河道应急清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 |
|||
后 勤 保 障 组 |
卢征华 |
李义文 |
张玉斌、赵菊明、谭淼、何琳 |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等应急工具及救生、抢险物资的筹措和调配。负责防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应急工作人员生活保障和接待上级防山洪灾害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组、慰问团事宜。配合抢险救灾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负责被洪水围困群众或紧急转移群众临时安置灾民的主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的筹措与供应。 |
(5)[组织要求]镇指挥部成员等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各自防山洪灾害和防汛抢险应急工作职责,服从镇指挥部统一调度和指挥,全力开展防山洪和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配备第二责任人(即 A、B 岗),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或不在岗。
三、区域划分
3.1划分防守区域
1、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河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2、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侯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
3、危险区主要是朝天村、青云村、金场村、重岩村、军师村、烟灯村、俞家村、三滩村。
3.2 绘制风险图
[易灾区图示]收集、整理危险区经济社会情况,绘制灾害风险示意图,标注重点防护对象。
四、防御方案
[阶段划分]主要按强降雨对本地的影响程度,及暴雨防御原则,划分为五个阶段。当有特大暴雨消息时,做以下工作。
4.1 消息阶段
[条件]接到上级防汛部门发布有暴雨消息,预计有可能影响我镇时,做以下工作。
(1)[落实责任制]镇、各企事业单位及各村(居)领导班子要有一个负责人到岗组织值班。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动态,加强镇、村之间信息联系,做好信息互通和记录、汇总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2)[预警宣传、突出“防”字]通过广播、电话等形式,将降雨信息告之各村(居)、学校或企事业单位等。
(3)[全面检查、突出“防”字]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着手开展对水利工程、山洪泥石流灾害隐患点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隐患落实应急措施。
(4)[重点检查、突出“防”字]检查组(工程技术组)重点检查水库、病险山坪塘、山洪泥石流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和堤坝、涵闸等防抗能力。对超畜的重要高坝山塘提前预泄,必要时要降低病险库塘等水位,直至放空。
(5)[管理到岗、突出“防”字]工程管理人员、工程巡查人员到岗,加强值班与巡查,认真做好值班和工作巡查及维护记录。
4.2警报阶段
[条件]接到防御暴雨警报、防御山洪泥石流通知,镇指挥部发布本镇防御本次暴雨、山洪泥石流1 号通知,并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责任制]镇(管理区、片、村、居)党政负责人、镇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水利工程分管责任人、山洪泥石流灾害点分管责任人及巡查责任人进岗到位。
(2)[落实责任职责]镇指挥部、企事业单位及各村(居)重点要加强值班,了解雨情、水情及面上防山洪泥石流灾害准备情况,做好防山洪泥石流灾害和防洪抢险应急信息(指令)的快速反应和传递准备工作,当好参谋。
(3)[防灾宣传、防避结合]通过广播等形式,将暴雨、山洪和泥石流等情况及时告之各村(居)、各单位、学校及企业。要宣传防灾减灾、自救知识。
(4)[重点检查、防避结合]检查组(工程技术组)、抢险组会同各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加强对学校、粮食仓库、重点企业及危(旧)房、广告牌建设工地的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等重点防御对象的灾害安全检查,并负责督促业主落实“防”、“避”措施。
(5)[工程分析、防避结合]检查组(工程技术组)进一步分析重要山塘的防洪能力,组织科学调研。水库、山坪塘水位要保持在汛限水位以下,并根据气象预报,组织实施必要的预泄。严格控制运用办法,做好随时泄洪、排涝的各项准备。
(6)[“三线”保障要求]协调供电、广电、电信部门组织“三线”的检查维修,落实应急措施,做好各重点水利工程及其他重要防山洪灾害单位安全供电及通讯(通信)保障工作。
(7)[安全转移、突出“避”字]通知需要转移的人员和安置点做好准备工作。对老弱病残、五保户、边远地区的人员和重要物资等组织先行转移。
(8)[物资、工具、队伍准备]检查报警设施(设备)、转移工具、抢险工具(物资)的落实情况。应急抢险队伍及预案明确的抢险机械开始集结准备。
(9)[预案准备、防避结合]根据暴雨发展趋势,由指挥部视情况决定召集有关人员或指挥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防山洪、泥石流、防洪、排涝等各项工作。农业、水利、国土、派出所、供水、电信、民政等部门要落实应急措施。
4.3紧急警报阶段
[条件]预报暴雨在24小时之内袭击本地或对本地有严重影响,或接到防御山洪灾害紧急警报、防御山洪泥石流通知,发布本镇防御本次暴雨、山洪泥石流2号通知,并做以下工作。
(1)[落实责任制]镇党政负责人、全体镇干部、各单位责任人到岗,按职责分工(见表一),开展工作。
(2)[落实工作职责]镇指挥部要全力做好值班、水雨情及山洪泥石流信息收录、上传下达工作,掌握防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动态,密切保持与各村(居)及镇各应急工作组的联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每6小时向区防指部门泄报灾情及灾害防、避、抢、救等工作准备情况。发生强降雨或其他突发事件时,立即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
(3)[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立即召开防山洪泥石流灾害和防洪抢险应急紧急动员会议,进一步研究布置防灾减灾工作,视情况发布动员令。
(4)[防灾宣传、防避结合]通过广播、电话、有线电视、手机短信、到家(学校、企业)告知等形式,将暴雨、山洪泥石流等消息及时告知村民、学校和企业。加强对防山洪泥石流灾害和防洪抢险应急工作部署和防灾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
(5)[重点检查、防避结合]各企事业单位、村(居)及有关部门进一步组织加强对重点防山洪泥石流灾害对象和公共设施安全的再检查再落实。现场组织应急处理所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险情,在第一时间报告抢险组及村指挥中心,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防大风重点对象:危(旧)房户、广告牌、塔吊、脚手架、供电与电信杆线、在建民房、临时工棚、学校及其他人员聚居点等;防暴雨重点对象:低洼地区、危(旧)房户、学校、企业及仓储物资等;防山洪泥石流灾害重点对象:山洪灾害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居民住房、学校及企业等。
(6)[安全转移、突出“避”字]转移组接到安全转移命令后,按事前设定的撤离方案各职责分工,按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学校视情况停课,工矿企业视情停工并安排好外来务工人员生活。
(7)[以人为本、有效“抢”险]抢险组全力做好撤离道路的抢护、受困人员的紧急施救;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时,迅速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进行有效处置,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有关责任人亲赴险情现场指挥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状况及抢险进展情况。如发生重大突出险情,应立即报告镇指挥部,一并告知工程抢险组,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实施抢险。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
(8)[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要按照防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抢险物资及车辆等抢险工具组织配调。做好撤离安置和被洪水、山洪泥石流灾害围困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调度供应工作。
(9)[落实保障措施]供电、广电、电信“三线”部门进一步落实电力、广播、通信应急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防灾、避灾单位的用电通讯(信)安全。派出所做好社会治安工作。供水站做好安全供水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在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职能)进一步开展相关保障工作。
4.4影响期
[条件]本地区正受暴雨或其他外围降雨影响,遭遇强暴雨袭击,发布本镇防御本次山洪灾害的通知。
(1)[以人为本、减轻损失]镇防山洪灾害和防洪抢险应急指挥部动员各方力量做好“防、避、抢、救”各方面工作,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减轻各类灾害损失。
(2)[防灾避灾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体,加强对暴雨动态、防山洪工作部署、暴雨影响程度和防灾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加强以确保生命安全为首要目的的防灾、避灾宣传工作。
(3)[科学防灾]严密监视降雨量、山洪泥石流灾害的发生和发展,做好防灾减灾调度工作。
(4)[安置保障]做好转移人员的生活安置,努力做到有衣穿、有饭吃、有洁净水喝、有安全地点住、有病能医。
4.5灾后恢复
[条件]强降雨基本停止,以本地不再影响,发布本镇防御本次暴雨的解除通知。如没有发生重大灾情,转入正常性工作;如发生重大灾情,转入灾后恢复工作。
(1)[组织领导、突出“救”字]镇党委、政府召开救灾会议,各应急工作组转入救灾工作。镇、村(居)、组落实应急救灾资金和互助工作,全面转入灾后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对受灾区房屋安排有关部门进行安全鉴定,视情况组织撤离人员返家。相关工作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本生活资料的组织、救灾物品的发放、市场秩序等工作。
(2)[突出“救”字]加强对受伤人员、病人救护,确保有病能医,加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维持好灾区社会治安,安抚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妥善安置重灾户。组织实施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对损坏的水利、电力、电信、公路等基础设施全力进行应急临时抢修,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展开。对各类水毁工程普查、统计、上报,制订水毁工程修复计划,多方筹措资金进行修复。
(3)[加强次生灾害防御]继续对山洪泥石流灾害加强监测和预防工作。若水库、山坪塘、河道水位较高时,有关责任人坚守岗位。继续做好巡查工作,确保工程防洪安全。
(4)[灾情核查]各企事业单位、村(居)做好查灾工作,综合协调组、配合查灾核灾,镇防汛办要及时统计灾情,并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灾,录报整理制作防灾、抗灾、水毁、救灾等专题和材料,以备存档和汇报。
(5)[灾后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山洪灾害和防洪抢险应急工作预案。
五、保障措施
5.1队伍保障
(1)建立健全抢险应急队伍,登记造册,平时应进行必要抢险技能训练。
(2)镇、村(居)分级建立抢险应急分队。镇抢险应急分队,灾害期间,听从镇指挥所统一调遣。
5.2物资保障
建立防汛抢险物资、器械分级储备制度。
(1)抢险物资:根据抢险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工具和抢险物资。所储备的物资,待灾害结束后,及时补充。
(2)抢险器械:建立人员转移所需车及抢险机械(设备)联系和调集制度。
5.3信息保障
(1)[人员保障]镇、村(居)及各企事业单位分别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统计报送,明确分管领导。
(2)[办公设备保障]镇防山洪灾害和防洪抢险应急指挥办公室,配置专用电话,号码:13881209186,和专用传真机,号码:8622194。灾害性天气期间,各村(居)委会设立专用防山洪灾害和防洪抢险应急指挥室,配置专用电话,有条件的村(居)配备专用传真机。
(3)[信息报告制度]各工作人员从消息分阶段开始手机24小时开机,要与镇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情况,发现险情等异党情况,在经过初步了解和分析后,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指挥部报告。镇指挥部对发生的险情或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后,要当机立断,组织进行力所能及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5.4宣传教育
(1)[公众防灾教育]对预案的主要内容、防灾避灾知识、要利用会议、广播、公开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公众进行宣传,提高防灾避灾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2)[公众演练]汛前,组织危险区的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必要时,按制定的预案要求进行“防”、“避”、“抢”、“救”和撤离演练。
六、附 则
(1)本预案经区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后,由本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镇级防山洪灾害和防洪抢险应急工作必须的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
(3)预案内容须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附1:区域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统计表
名称 |
土地面积(km2) |
人口(人) |
国内生产总值(万元) |
固定资产(万元) |
人均收入(元) |
||
总人口 |
其中:城镇人口 |
农村 人口 |
|||||
朝天镇 |
114 |
31694 |
11032 |
20662 |
207747 |
52000 |
3880 |
附2: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
时间(年) |
灾害类型 |
受灾人数(人) |
受灾面积(亩) |
死亡人数(人) |
倒房(间) |
经济损失(万元) |
日最大降雨量(mm) |
时段降雨(mm) |
1998 |
洪灾 |
9800 |
4982.6 |
|
15 |
72 |
90 |
8 |
2005 |
洪灾 |
18000 |
1497 |
1 |
33 |
196.5 |
30 |
115 |
附3: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名 称 |
具体地点 |
人口(人) |
户数(户) |
耕地(亩) |
房屋结构 |
固定资产(万元) |
备 注 |
|
木(栋) |
砖(栋) |
|||||||
朝天镇 |
居委会(朝天村四组) |
196 |
|
|
3 |
5 |
785 |
|
朝天镇 |
青云村五组土门子 |
287 |
72 |
222 |
20 |
52 |
460 |
|
朝天镇 |
金场村四组雷家坡 |
178 |
46 |
177 |
6 |
40 |
240 |
|
朝天镇 |
重岩村四组蔺家嘴 |
167 |
46 |
189 |
20 |
25 |
240 |
|
朝天镇 |
重岩村五组赵家沟 |
168 |
11 |
173 |
20 |
24 |
240 |
|
朝天镇 |
烟灯村二、三组古家坪 |
307 |
74 |
240 |
25 |
49 |
470 |
|
朝天镇 |
军师村一组毛坡岩 |
227 |
55 |
204 |
20 |
25 |
246 |
|
朝天镇 |
俞家村七组寨堡 |
257 |
64 |
236 |
25 |
40 |
270 |
|
朝天镇 |
三滩村二组易家坪 |
92 |
23 |
87 |
4 |
19 |
130 |
|
附4:防山洪灾害联络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登记表
所在地 |
监测内容 |
报送方式 |
报送对象 |
观测方式 |
监测人员 |
联系电话 |
||
人工 |
遥测 |
备注 |
||||||
朝天村 |
洪雨泥石流 |
电话 |
区防汛指挥办 |
V |
|
|
张正福 |
13881284861 |
青云村 |
洪雨泥石流 |
电话 |
区防汛指挥办 |
V |
|
|
黄子明 |
13118156846 |
金场村 |
洪雨泥石流 |
电话 |
区防汛指挥办 |
V |
|
|
侯坤邦 |
13219914470 |
重岩村 |
洪雨泥石流 |
电话 |
区防汛指挥办 |
V |
|
|
樊恩林 |
13684359658 |
烟灯村 |
洪雨泥石流 |
电话 |
区防汛指挥办 |
V |
|
|
张凤安 |
13550971869 |
军师村 |
洪雨泥石流 |
电话 |
区防汛指挥办 |
V |
|
|
赵林恩 |
15282017406 |
俞家村 |
洪雨泥石流 |
电话 |
区防汛指挥办 |
V |
|
|
陈绍洪 |
13198878188 |
三滩村 |
洪雨泥石流 |
电话 |
区防汛指挥办 |
V |
|
|
赵玉春 |
15082849938 |
附5: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所在地 |
总人口 |
计划转移人口 |
转移 路线 |
安置地点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居委会朝天村四组 |
196 |
69 |
向北段 |
安全区农户 |
张厚良 张正福 |
13881277911 13881284861 |
青云村 |
287 |
131 |
向东西两侧转移 |
安全区农户 |
黄子明 |
13118156846 |
金场村四组 |
178 |
40 |
向安乐河上游沿小路向南 |
安全区农户 |
侯坤邦 |
13219914470 |
重岩村四组 |
167 |
140 |
向西转移 |
安全区农户 |
樊恩林 |
13684359658 |
重岩村五组 |
168 |
50 |
向北转移 |
安全区农户 |
樊恩林 |
13684359658 |
烟灯村二、三组 |
307 |
307 |
向南转移 |
安全区农户 |
张凤安 |
13550971869 |
军师村一组 |
227 |
227 |
向北转移 |
安全区农户 |
赵林恩 |
15282017406 |
俞家村七组 |
257 |
257 |
向朝大路转移 |
安全区农户 |
陈绍洪 |
13198878188 |
三滩村二组 |
92 |
92 |
向北转移 |
安全区农户 |
赵玉春 |
15082849938 |
十二、朝天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防洪预案的意义
防汛预案又叫防御洪水方案,是指防御江河水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冰凌洪水灾害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等方案的统称;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是抗洪抢险重要的非工程措施。
第二条 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1、编制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所修订的《朝天区防洪总体预案》,朝天镇境内潜溪河、安乐河、羊木河、嘉陵江的实测资料。
2、编制原则: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布置,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和现有防洪工程体系,随时掌握水情、险情、疫情情况并上报和及时处理,力争在24小时内交通、通讯基本畅通,5日内恢复正常生产,确保无人员伤亡,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做到社会稳定,治安良好,生产自救工作顺利。各村(居)、各部门要按自身的职责做好工作,把洪涝灾害损失尽最大努力降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朝天镇社会经济概况
朝天镇位于嘉陵江两岸,境内有宝成铁路、国道108线、广陕高速,是出入川北的北大门。全镇幅员面积114.6平方公里,现有总人口31694人;其中城区面积2.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801人,固定资产5.2亿元。
第二章 城镇洪水防御方案
第四条 受洪水影响的重点区域
我镇城区受洪水影响的重点有:大、小中坝防洪河堤,潜溪河河堤,大巴口河堤,军师街、中山街、五丁街、政府路、明月路、滨江路人员财产安全,朝天一小、朝天二小、康康医疗器械厂等重点企事业单位。
第五条 朝天镇城区防洪工程现状
朝天镇河道总长度为30公里(含支流),现有防洪河堤3.5公里(含支流),1996年修建了小中坝河道,潜溪河河堤;2002年修建了朱家坝河堤,工程结构均为浆砌条石,设施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现有防洪标准20年一遇;2007年已建成大中坝河堤2公里,2010年建成了大巴口河堤1.2公里,堤防工程已形成了防洪闭合圈。
第六条 朝天镇城区外防洪防御方案
城区外主要指对城区防洪形成威胁的嘉陵江、潜溪河洪水水情。
1、城南、城北抢险队按照镇防汛指挥部要求,加强河流水情检查,以免对城区形成威胁。
2、城内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汛期内建立值班制度,坚持汛期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如果嘉陵江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3、当嘉陵江洪水位超过城市预防标准(30年一遇)时,军师街、政府街等主要街道已经进水,对上述地区的财产、人员物资在前2小时内全部转移到安全指定地点,指挥部的全体人员不仅要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强协调配会,充分调动各机关单位、城区人民群众克服困难抗洪救灾。
第七条 城镇内涝防御方案
城区内涝是指因降雨超过城区排涝能力而造成城区被淹的水情。
1、城市排涝按区有关部门设计排涝设施,加强城市排涝的建设,对已建成排涝工程不能满足排涝的要求的,要进行顺利排涝。
2、在汛前,镇防洪成员单位要组织进行排涝设施全面进行检查,清理疏通排水设施,确保汛期排涝畅通。
第三章 农村洪水防御方案
第八条 受洪水影响的重点区域
我镇农村受洪水影响的重点区域有:李家槽、郭家垭小(二)型水库,全镇山坪塘、提灌站、微水工程,嘉陵江、潜溪河、安乐河、羊木河沿河低洼地带的耕地、农户住房,河道内因采砂作业平尾不到位影响行洪的地段,全镇得地质灾害点,农村的机耕道。
第九条 朝天镇农村洪水防御方案
1、在汛期来临之前,由镇防汛指挥部安排对全镇的重点水利工程、防洪设施、河道、各地质灾害点、道路进行全面检查,对安全隐患点进行整治,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2、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汛期内执行值班制度,坚持汛期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如果嘉陵江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第十条 地震灾害防御方案
因“5.12”特大地震灾害导致我辖区内公路受损,房屋倒塌,山体断裂、滑坡,基础设施严重损毁,尤其是震后地质松散,山体、房屋和基础设施裂缝,次生灾害诱发因素极为突出,一旦遭遇暴雨等恶劣天气,极易发生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因地震引发的灾害点进行严密监控,严格值班纪律,按照《朝天镇2011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朝天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相关预案的规定,切实做好震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第四章 防汛应急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1、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按照省、市、区防洪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成立镇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由镇长王成明任组长,分管领导卢征华、马元兵任副组长,李义文、张玉斌、马安军、李天刚、蒋应金、赵菊明、尹长久、张厚良、王家龙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务站,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马元兵兼任;马安军、李继平二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2、职责分工
党政办:综合组织协调全镇防汛工作;具体负责水情、灾情情况,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随时和区防洪指挥部联系情况,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抗灾自救工作,并制定值班制度。
经济发展办:负责协调受灾企业居民住宅的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组织抢救病员,对重大病情、伤情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实施紧急处理工作,防止疫情、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负责转移受灾学校学生,做好灾害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及村小学校舍等恢复重建工作。
财政所:负责组织好防汛抗旱资金、物资的储备,并负责处理好灾后的资金安排使用。
农业站:负责收集好粮食作物受灾的面积统计,损失金额,并指导好受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相关工作。
水务农机站:组织指挥修复中断的公路交通,渔业船舶的灾后调查;负责组织抢险救援车辆投入抢险。
武装部:负责组织好100人的抢险队员、随时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朝天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和抢险、交通秩序并组织疏散群众(潜溪河大桥)、撤离危险地段、转移贵重物资。
中心国土所:负责组织好灾后灾民的住房重建工作。
船管站: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救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沿线船只收渡和安置,以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机关干部职责
辖区所有机关干部、单位职工、村两委成员在汛期间绝对服从镇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发生险情、灾情立即到位投入抢险救援。
第五章 值班制度和信息工作
第十二条 值班制度、信息工作
1、值班制度。在汛期间,各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发现水情、灾情立即报镇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或有关职能部门,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
2、信息工作。防汛期间发生水情、雨情、灾情等立即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并做好值班人员的登记。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十三条 镇财政每年在预算中落实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及储备资金,随时听从指挥部统一调度。
第七章 预备及指挥
第十四条 根据各行业特点和实际,时刻准备好参战队伍,所需的各种装备,救护用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在接到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命令后,立即带齐队伍装备、用品用具等,出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分钟。
第十五条 镇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认为需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立即下达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命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指令有关部门立即执行本应急救援预案,各有关部门在接到启动本预案命令信号后,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物资、设备到事发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十六条 各有关部门在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信号后,应立即到岗到位,不得拖延时间,装备不齐,未造成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任何单位、个人不服从镇领导小组的调遗,拒不提供已有的设备,交通工具等,依法追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 社会支持与援助
第十八条 防汛期间,发生重、特大灾害,任何单位、个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各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求在汛期间密切配合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定期不定期抽查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若发观擅自离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从重处罚。
第二十条 各村(居)委会、镇属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依照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制定本地本单位防汛预案细则,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第二十一条 抢险应急队员由镇上有关领导、村(居)干部、部门负责人及民兵等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朝天镇抢险应急分队名单
(1)城南分队
队 长:卢征华
副队长:张正福 张厚良 王贵清
成 员:邱子洪 邱子平 仇其明 邓国平 刘安明
刘安云 田 均 邓元清 何德贵 陈广林 刘安春
刘安红 刘安平 田 东 张 兵 仇子雄 唐志明
董显均 王荣昌 余学全 刘安军 宋 军 严永刚
严廷伟 朱光明 李开发 王茂平 董友兴 王桂林
王桂平 王永昌 王玉平 张学林 严 勇
(2)城北分队
队 长:卢征华
副队长:马安军 朱荣生 杨天喜
成 员:杨天学 杨天龙 李群华 李群方 罗定云
景文明 景发明 何应龙 朱发生 朱永生 朱建生
王 祥 朱阳生 马清云 陈其林 陈汝方 王佳木
朱春生 杨天发 杨凤林 王 静 杨凤学 俞华林
赵 明 胡 丹 朱 方 朱海生 徐子清 赵友明
李贵山 徐自方 徐自跃 徐自林 徐廷才 徐自兵
赵朝才 赵海明 赵坤明 赵朝元 马清富
(3)农口及企业分队
队 长:马元兵
副队长:王家龙
成 员:刘德清 郑卫先 李天仁 尹长久 谷曰强
张松军 姜万仁 朱 刚 谷 建 王长帮 胡廷华
杨凤军 李文英 张 刚 吴荣山 赵友明 田明洪
赵生明 常文东 刘德清 谷 磊 徐子信 陈桂发
邱祥文 丁应广 任兴荣 杨开均 常文清 赵明红
常万军 常万飞 常万勇 常万聪 姜万敏 李继平
梁 荣 景发明 赵菊明 赵文勇 孙学琴 简 坤
附件2:城区洪水线以下散住居民户疏散安排
搬迁户 搬迁外 住 址
王成贵 朱德章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2小组
余家容 王桂清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2小组
何志强 张学贵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2小组
仇子英 余明连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2小组
王贵明 李 勇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2小组
穆丕秀 查永福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2小组
严加清 严怀喜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2小组
王俊昌 王贵清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2小组
王兴章 唐志明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2小组
王跃昌 王桂林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2小组
张秀英 邱子长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2小组
赵 东 李开发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2小组
张学富 余学全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2小组
沈天才 刘洪福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1小组
王德友 马仕奎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1小组
王代珍 郭建华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1小组
李文林 董友兴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1小组
朱其生 朱扬生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4小组
朱永生 朱定国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4小组
贺贵方 朱长生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4小组
朱全生 朱定国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4小组
朱林生 朱杨生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4小组
朱 洪 自 家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3小组
李群华 李群方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3小组
景发明 景发义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3小组
景德兴 景德兴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3小组
常元丁 景发义 明月路居委会居民3小组
以上各户由居委会王贵清同志负责组织人员安全转移。
附件3:船舶应急救援队
组 长:卢征华
副组长:蔺文培、王家龙
成 员:张凤安、章仕尧、张德坤、赵林恩、王银兵、赵玉春、陈绍洪、侯文邦、李明贵、张厚良、王贵清、杨天喜、李 君、余学江、张正福、常万军、郭长富、尹长玉、张松军、杨开军、任长江、王兴刚、杨昌荣、杨学才、常文清、张 刚、李继平、马安军、喻 杰、何化勇。
十三、朝天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切实维护好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市、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目标要求,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食品药品安全成员单位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的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成立朝天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王成明担任,卢征华、张必莉同志任副组长,蔺文培、李义文、李天刚、蒋应金、李明蔚等同志为成员。
1、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蔺文培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2、抢救组:设在朝天区妇幼保健院,主任由贾桂珍同志担任,全体医务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及护理工作。
3、现场秩序维护组:由蒋应金任组长,派出所全体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交通运输组:由李义文任组长,李天刚等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保障事故中的车辆需求。
5、后勤保障组:由张玉斌为组长,郭丽嘉及财政所、民政全体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机制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指挥部全体成员及区委办、区政府办及区急救中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在镇内的要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在镇外的,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
2、未经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方面的情况。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工作不得力,抢救不及时,人为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四、朝天镇安全生产重大灾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安全事故发生后,能把事故后果降到最佳处置的事前预定方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8条和《四川省关于重大灾难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8条、第18条之规定,制定本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条 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起有效地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事先特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
第四条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朝天镇境内发生的所有重大灾难的安全事故的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 本预案所称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至9人或重伤10人至20人的事故或一次死亡和重伤10人至20人的事故或一次受灾30户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造成急性中毒30人至59人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不含100万元)的事故或其他性质严重,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本预案所称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的事故或重伤20人以上的事故或死亡和重伤20人以上的事故或一次受灾50户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造成急性中毒60人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事故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可能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本预案所称特重大事故是指:特大事故标准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 危险目标的缺点及评价
第六条 朝天镇境内重大、特大、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危险目标主要有道路交通、矿山企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饮食卫生、地质灾害、学校、特种设备及重点工程建设安全十三大行业。
第七条 朝天地理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济发展缓慢,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不达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够,行为不规范。因此,上述十三大高危险作业行业最易发生重大、特大、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章 应急反应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 组织机构
(一)安全生产重大灾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各分管口领导为常务副组长,成员由镇属三办一所负责人、各职能站办所负责人、事故发生地村(居)委会两委干部、企业党政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组成。
(二)安全生产重大灾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分管口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和各职能站办所负责人、事故发生地村(居)委会干部、企业行政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组成;办公室可分若干工作组,由安全生产重大灾难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从镇、村(居)、企业干部职工中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后履行各自职责。
第九条 职责分工
(一)安全生产重大灾难事故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综合组织协调全镇安全生产重大灾难事故救援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1、上报事故信息。在收到事故信息后立即向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报告,并在领导安排之后向区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报告。2、传达事故救援抢险指令。负责向镇属职能部门和相关村组、企业传达事故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达的抢险救援指令。3、统筹协调镇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救援过程中的条块关系,并做好区、镇之间的联络事宜。4、负责事故处理时期的值班接待工作。
安 办:综合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的救援组织工作,并将事故情况迅速通报职能部门做好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排查事故遗留隐患,确保安全。
民政所:组织核查事故伤亡基本情况,申请、管理、发放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灾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的资金安排;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保障重灾区户的生活问题;负责协助政府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抚和尸体处理工作。
水务农机站:组织、指挥修复中断的公路交通;负责全镇灾后船舶的调查,组织抢险救援车辆投入抢险。
林业站:负责搞好林业防火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指导做好灾后林业生产自救和恢复。
朝天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指导和次生灾害事故的预防。
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的争取、筹集和拨付;负责事故处理所需资金的筹集和征集工作。
农业站: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相关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组织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负责转移受灾学校学生,做好灾害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等的恢复重建。
武装部:负责协调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朝天派出所:负责灾区和抢险现场的社会治安必要时的交通管
制落实。
经济发展办:负责协调受灾企业的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向各工作组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及时收集和评估事故情况,按程序上报灾害和救援工作情况;协调救援过程中的职能交叉。
(三)机关干部职责。辖区所有机关干部、单位职工在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到位,按照区级指挥部门或镇领导小组的安排投入抢险救援。
第四章 事故信息和日常值班
第十条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个人)应当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或镇属有关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 镇党政办或镇属有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行业分管领导报告,并迅速通知有关部门或值班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做好详细记录(事件记录分钟)。
第五章 应急救援队伍设定及应用
第十二条 镇人民政府建立重大灾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具有应急救援知识和能力的人员组成,每个单位2至10人(具体名单附后)。
第十三条 各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四条 发生重大灾难事故后,由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命令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时,镇、村(组)应急救援队伍合成并在区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指挥下,对事故进行应急救援。
第十五条 事故情况搜集和报告。事故发生后,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要及时组织核查统计汇总情况,并逐级上报。
第十六条 紧急救援行动。协调医护人员、干部、群众投入紧急救援抢险,组织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对损坏的设施、道路和线路进行抢修和现场维护,死伤人员处理以及其他抢险应急作业;征用或采购急需物资,组织救灾捐赠。
第十七条 善后处理。根据事故情况,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组织慰问和救援领导,及时上报情况及申请救灾救济资金和物资支持,妥善安排好死伤者家属接待、事故处理等善后事宜。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十八条 镇财政每年通过预算安排5千元—1万元重大灾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实行“财政每年预算,节超滚动使用”。镇财政建立安全生产重大灾难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专帐,每年元月份将资金拨入待用,且日常准备现金5千元,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及时启动。
第七章 预备及指挥
第十九条 各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经常准备好参战队伍(技术人员)、所需的各种装备、救护用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在接到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命令后,立即带齐队伍、装备、用品用具等,出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分钟。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认为需要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时,立即下达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事前来不及签发书面命令,事后可以补签),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讯即指令有关部门执行本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一条 各有关部门在接到启动本预案命令、信号后,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物资、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第八章 惩处措施
第二十二条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各级领导)由于平时准备不充分、不客观,接到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命令后,不能将自己的队伍、装备及时带到事故现场后能够及时带到而人员、装备不齐等问题出现,未造成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任何单位、个人不服从区指挥部和镇领导小组的调遣,拒不提供已有的设备、设计、用品用具等的,有关机关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社会支持与援助
第二十四条 重大灾难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任何单位、个人要服从指挥部的安排,及时提供已有的一切人力、设备、用品用具等,施救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无法归还的,按有关规定评估定价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行业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行行业上级主管部门或同行单位再装备、技术上支持与援助的,要落实好支持与援助的方案,保证用时可靠。
第二十六条 本应急救援未指出的有关行业安全生产重大灾难事故,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是特点和部门实际,准备好应急救援队伍、必需的装备和技术等,一旦涉及所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执行本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七条 镇人民政府每年不定期地开展1—2次本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和水平,确保能最佳应对重大灾难安全生产事故,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二十八条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依据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制度适合于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重大灾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细则,于2010年4月5日前镇人民政府和镇安办备案。
附件: 1.朝天镇应急救援队伍名单及应急救援电话
单位或部门 |
人 数 |
责任人 |
办公室电话 |
手 机 |
||
党政办 |
4 |
李义文 |
8622194 |
13981231317 |
||
安办及船管站 |
3 |
蔺文培 |
8622194 |
13550979311 |
||
朝天派出所 |
5 |
蒋应金 |
8622195 |
13981250668 |
||
经济发展办 |
6 |
王家龙 |
8622194 |
13981229692 |
||
水务农机站 |
4 |
马安军 |
8622194 |
13404029266 |
||
社会事务办 |
3 |
李天刚 |
8622194 |
18780986588 |
||
财政所 |
2 |
张玉斌 |
8622194 |
13981204027 |
||
民政所 |
2 |
赵菊明 |
8622194 |
13795896783 |
||
林业站 |
4 |
刘德清 |
8622194 |
15183979626 |
||
国土所 |
3 |
尹长久 |
8623569 |
13981289013 |
||
畜牧站 |
25 |
郑卫先 |
8622243 |
13908328448 |
||
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建至各村居委会) |
400 |
卢征华 |
8622194 |
13404020030 |
||
2.朝天镇领导干部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办公室 |
手 机 |
|||||
甘兴礼 |
党委书记 |
8621715 |
13628128333 |
|||
王成明 |
镇 长 |
8621355 |
13698331918 |
|||
李治成 |
人大副主席 |
8622194 |
13981200162 |
|||
王长保 |
副书记 |
8622194 |
15883989369 |
|||
张必莉 |
副镇长 |
8622194 |
13881279320 |
|||
吴正昌 |
副镇长 |
8622194 |
13981208820 |
|||
马元斌 |
副镇长 |
8622194 |
13808127138 |
|||
十五、朝天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我镇是洪涝、风雹、干旱、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多发区。为及时、高效地做好救灾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做到有备无患,现结合本镇实际,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风灾、冰雹灾、病虫灾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第二章 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第三条 灾害预警。由区气象、地震、水利、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部门发出,对灾害发生的趋势及可能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的程度进行预测预报。镇属职能部门在主管部门或区级机关发布了灾害预警后立即按照各自职能履行职责,全体镇干部也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发布或传达灾害预警信息至特定区域内的村(居)干部、企业负责人和群众、职工。
第四条 灾害预防。区、镇职能部门根据自然灾害预测预警提出应急对策和建议或针对性应急方案后,镇村干部、企业负责人必须对照实施并根据情况进行简易治理或根治。各基层单位必须制定针对性应急方案并报镇安办备案。
第五条 报告灾情。自然灾害发生后,村、组、企业必须在15分钟以内向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灾情。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员在接到灾害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并按照应急预案落实。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可越级向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灾情报告的主要内容是:灾害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损失情况及可能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群众生产生活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等。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根据灾害等级由镇或区人民政府确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第三章 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第六条 灾害等级划分:
(一)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害:
1、农作物绝收面积1万亩以上;
2、倒塌房屋50间以上;
3、因灾死亡5人以上;
4、大牲畜死亡50头以上;
5、鱼类损失500公斤以上;
6、森林火灾、虫灾受害面积在500亩以上;
7、7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
8、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极大。
(二)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灾害:
1农作物绝收面积5千—1万亩;
2、倒塌房屋30—50间;
3、因灾死亡3—5人;
4、大牲畜死亡30—50头;
5、鱼类死亡300—500公斤;
6、森林火灾、虫灾受害面积在300—500亩;
7、6级以上7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地震;
8、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极大。
(三)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较大灾害:
1、农作物绝收面积1千—5千亩;
2、倒塌房屋20—30间;
3、因灾死亡1—2人;
4、大牲畜死亡10—30头;
5、鱼类死亡200—300公斤;
6、森林火灾、虫灾受害面积在100—300亩;
7、5级以上6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地震;
8、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
(四)未达到较大灾害划分标准的均为一般性灾害。
第七条 预案启动条件。凡遇特大灾害或重大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并按照区政府要求统筹运作。较大灾害和一般灾害由镇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灾害情况而定。
第八条 预案启动方式。镇人民政府颁布实施本级政府指定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由镇长发布启动命令。各基层单位行政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启动命令的发布。
第四章 应急反应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九条 组织机构
(一)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各口的党委、政府领导为常务副组长,成员由镇属三办一所负责人、各职能站办所负责人、灾害地区村居委会两委干部、企业党政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组成。
(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各口的党委、政府领导为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和各职能站办所负责人、灾害地区村居委会干部、企业行政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组成。办公室可分若干工作组,由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从镇、村(居)、企业干部职工中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后履行各自职责。
第十条 职责分工
(一)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综合组织协调全镇救灾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1、上报灾害信息。在收到灾害信息后立即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报告,并在领导安排之后向区人民政府及区级部门报告灾情。2、传达灾害预警信息。负责向镇属职能部门和相关村组、企业传达区、镇职能部门发布的风、雹、洪涝、强降雨、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震、干旱、病虫害、森林防火信息等。3、统筹协调镇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灾害救援过程中的条块关系,并做好区、镇之间的联络事宜。4、负责平常时期的灾害预防值班工作。
安办:综合组织协调灾害现场的救援组织工作,并将灾害情况迅速通报职能部门做好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排查灾害遗留隐患,确保安全。
民政所:组织核查灾情,申请、管理、发放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灾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的资金安排;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保障重灾户的生活问题。
水务农机站:负责防汛、抗旱抢险及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及相应资金的争取;组织、指挥修复中断的公路交通;负责全镇渔业船舶的灾后调查;负责组织抢险救援车辆投入抢险。
林业站:负责护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全镇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并指导帮助灾后林业生产自救和恢复。
朝天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监测体系,指导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地震现场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的衔接事宜。
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的争取、筹集和拨付。
船管站:负责组织乡镇船舶的防灾救灾工作和特殊情况下的抢险船舶的征集工作。
农业站: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相关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组织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伤情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负责转移受灾学校学生,做好灾害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等的恢复重建。
武装部 负责协调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朝天派出所 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及必要时的交通管制落实。
经济发展办 负责协调受灾企业的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向各工作组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灾情与救灾信息的收集与发布(报党政办执行);及时收集和评估灾情,按程序上报灾害和救灾工作情况;与党政办一起协调救灾过程中的职能交叉。
(三)机关干部职责。辖区所有机关干部、单位职工在灾害发生时必须立即到位,按照区级指挥部门或镇领导小组的安排投入抢险救援。
第五章 救灾准备
第十一条 救灾人员组织。紧急救援队伍由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群众和全体镇干部组成。特大、重大灾害发生后,按照区级应急预案执行;较大灾害和一般灾害由镇武装部组织派出所干警、基干民兵参加抢险救援;所有受灾地区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必须组织干部职工和群众投入抢险;社会事务办负责协调医疗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病员。
第十二条 救援物资储备。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道路,恢复电力、通讯,抢救伤病员所需物品及卫生防疫,以及其他紧急抢险所需物资,由党政办牵头,财政所、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水务农机站、船管站、林业站、国土所等负责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物资,由民政所牵头,财政所、粮站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第六章 应急反应行动
第十三条 转移安置和组织。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临时帐篷等。农村由村民委员会按照镇人民政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城区由镇人民政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居委会和相关村、单位组织实施。由政府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治安。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保障,对转移安置的灾民要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在灾区要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如火灾、疫病等。
第十四条 灾情搜集和报告。灾情发生后,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要及时组织核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 紧急救援行动。协调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医护人员、投入紧急抢救抢险,组织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对损坏的设施、道路和线路进行抢修和其他抢险应急作业,征用或采购灾区急需物资,组织救灾捐赠。
第十六条 善后处理。根据灾情,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组织慰问和救灾指导,及时上报灾情,申请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妥善安排好善后事宜。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预案制定后要针对重点地区、部门和环节进行演练使预案变成社会和群众的行动,增强防灾救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第十八条 涉及全镇不同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分别由镇属相关部门制定。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救灾预案。
十六、朝天镇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朝天镇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甘兴礼、王成明
常务副组长:王长保、吴正昌
副 组 长:李治成、王长保、卢征华、马元兵、张必莉、朱金春、余学江、孙守德、蒋应金
成 员:李义文、张玉斌、李天刚、王家龙、喻杰、蔺文培及各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
小组下设先期处置组、教育疏导组、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其职责如下:
1、先期处置组:发生群体性事件后,迅速赶往事发地,制止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控制事态,注意发现和掌握首要人员及骨干分子,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提供线索。
2、教育疏导组:对闹事群众,针对性地开展说服教育工作,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稳定群众情绪。
3、协调联络组:全面了解事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传达上级领导指示。
4、后勤保障组:为处置群体性事件提供各种保障。
5、善后处理组:事态平息后,深入闹事群众中,进一步了解群众思想动态,防止情绪反弹,彻底化解矛盾。
二、预防预警
1、建立群体性事件信息常规监测网络,监测发生在本区域的有关信息。
2、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制,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三、信息报送
1、群体性事件发生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8622194或13881209186报告镇应急指挥部或拨打8624110。
2、镇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四、处置程序
1、统一组织领导事件现场的处置工作,统一调用有关部门的人员、交通工具、通信工具、装备器械和其他物资等资源,决定重大处置措施。
2、指令有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开展相关工作。
3、主要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4、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政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
5、异地聚集的,应当劝阻本区域的群众不要到异地聚集,并指派有关负责人率领工作组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化解和接返工作。
五、响应结束
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进行分析评估后,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区应急办决定。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十七、朝天镇大型漂移物拦截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为了提高对江河大型漂移物拦截的应对能力,切实做好嘉陵江、羊木河、潜溪河遭遇突发事件时的拦截工作,力保江河下游的码头、桥梁、水利设施等重要工程的安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损失。
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本《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江河安全为首要目标。宗旨: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工作思路:统一领导指挥、统一调度、全力抢救、力保江河工程安全的原则。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成立朝天镇江河大型漂移物拦截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王成明
副组长:卢征华、马元兵
成 员:李义文、张玉斌、蔺文培、赵菊明、马安军、尹长久、
何万贵、刘德清、赵海晏、何 琳、张凤安、赵林恩、赵玉春、
陈绍洪、樊恩林、张厚良、张正福、刘文科、王仕文、刘长荣、
侯坤邦、李茂清、李明贵、朱荣生、郭长富、赵长禄、黄子明、
方德彪、赵绪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卢征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蔺文培、何琳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江河大型漂移物拦截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和分工
(一)主要内容:
1.凡在我辖区道路发生的江河重、特大事故。
2.超标准洪水;
3.地质、地震灾害;
4.上游水库溃坝;
5.上游大型漂移物的拦截。
(二)部门职责分工
1.朝天镇大型漂移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传达上级指挥部的应急指令和协调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发展情况、应急抢险救援情况、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抢险。
2.中心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
3.财政所:负责抢救应急处理所需资金的协调和调拨。
4.民政所:负责协调财政所抢险应急的物资和设备的调拨。
5.民兵应急抢险分队:按照河道安全管理分段包干的规定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镇主要江河大型漂移物拦截,实现应急管理,凡发生在本辖区内的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抢险应急分队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发地,并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必要时要立即通知治安、急救、消防、电力等相关部门到达现场。现场的人员要按分工负责统一指挥,先期到达现场的首先要就地拦截江河大型漂移物,组织抢救伤者和遇害群众。
四、应急准备
凡接到上级进入备勤状态的指令,民兵应急抢险分队要按照分配名额留足备勤人员和车辆,确保做到备勤时间内人员、车辆、通讯器材到位。接到行动命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位置,并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五、应急处理机制
发生大型漂移物事故后,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在镇内的要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在镇外的,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
2、未经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方面的情况。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工作不得力,抢救不及时,人为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当险情解除,指令自动终止。
附件:朝天镇2012年各分预案目录
主题词:突发公共 应急分预案 通知
抄送: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经济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防邪办,区司法局,区群工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民政局。 |
附件:
朝天镇2012年各分预案目录
1、朝天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 — 6页
2、朝天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6 — 7页
3、朝天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7 —14页
4、朝天镇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处置应急预案 14—16页
5、朝天镇农村消防应急预案 16—18页
6、朝天镇防邪工作应急预案 18—19页
7、朝天镇处置安置帮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9—21页
8、朝天镇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21—23页
9、朝天区朝天镇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3—29页
10、朝天镇环境保护工作应急预案 29—31页
11、朝天镇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31—43页
12、朝天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43—50页
13、朝天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0—62页
14、朝天镇安全生产重大灾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58页
15、朝天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58—64页
16、朝天镇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64—66页
17、朝天镇大型漂移物拦截应急预案 66—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