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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动物秋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3-09999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3-01-06
发布时间: 2013-01-0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小安乡2012年动物秋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全乡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扎实有效地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方针,做到重大动物疫病在我乡不发生,保障全乡畜牧业健康、稳定向好的方向发展。以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重点,同时做好鸡新城疫、布病等其他主要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以政府组织发动为保障,狠抓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按期完成秋防任务,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总体要求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一行动,严格督查,通过实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消毒灭源和督导检查行动,监督指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规范动物基础防疫工作,确保秋防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三、行动目标

(一)疫情控制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力争不发生,确保有疫不扩散,其它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二)免疫密度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免疫密度达到100%;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圈舍消毒达到100%。

(三)疫情监测目标。

1免疫质量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5%以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疫情监测目标。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

(四)免疫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目标。免疫证持证率、防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全乡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确保进入流通领域的牲畜全部佩带牲畜耳标,凭免疫卡和牲畜耳标出示产地检疫证。

(五)检疫监督目标。规模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

四、时间要求

2012年9月26日至2012年10月20日截止

五、收费标准

动物打针除犬10元/只外,其他动物打针不收费;圈舍消毒3元/户。

六、工作模式

防疫员打针,组长消毒,村干部建档收费,村干部、驻村干部及乡畜牧站工作人员负责纠纷调解的模式协作完成。

七、检查验收

10月21日至10月30日,乡政府将成立秋防验收工作组对全乡的秋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具体办法是:1、每个村抽查两个组,每个组查10个畜禽养殖户。2、评比标准和方法按照省、市、区检查验收的标准和方法进行。3、检查的内容是:一查档案,二查耳标,三查免疫卡,四查抗体检测结果。4、验收评比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后进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新《动物防疫法》明确职责的要求,根据第十四条的规定,乡人民政府组织本辖区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据此,今年我乡防疫工作由乡政府负总责,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各村秋防工作组到村进行组织发动、安排部署,乡村干部带领防疫人员到养殖场、户认真开展免疫注射和标识佩戴工作,确保免疫密度;二是畜牧站负责对防疫员的技能培训、业务指导、疫苗、免疫标识等物资供应并建好免疫档案,防疫人员要深入到防疫一线,紧紧依靠村干部认真做好防疫监督指导、技术服务、疫苗供应、免疫卡填写、档案建立工作;三是畜牧站及时向乡政府反馈抗体检测结果,对抗体不合格的各村要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免疫质量;四是乡畜牧站负责防疫监督管理、疫情监测、技术支持、物资保障工作。

(二)完善预案,做好准备。依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当前防疫形势需要,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疫情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根据预案和处理需要,检查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做好秋季防疫行动所需疫苗、消毒药械、防护服等物资准备,并做好应急预备队人员的组织动员和培训工作。

(三)强化督查,确保效果。建立完善各种制度,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每一阶段、每项行动的执行情况严格检查,及时总结抓好落实,确保行动目标的实现。各村要做好注射免疫密度、耳标佩戴率的自查工作,并做好免疫抗体检测、免疫卡、档案建立的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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