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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1-06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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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滩委〔201234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灾害补偿机制,加快农业发展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按照省、市、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会议的精神,先就做好我镇201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的重大举措,是继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直补,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中小学生“两免一补”后又一项直接着力于农业生产发展保障的惠农政策。省、市、区及镇人民政府自2007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试点以来,险种不断增多,政策条款不断优化完善,在农业生产风险中的保障作用越来越明显,农户参保面不断扩大,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切实抓好我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尤为重要。我区山高坡陡,农业生产条件极为落后,自然灾害频发,农业靠天吃饭的现象十分突出。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国家补贴为主,农民只需适当缴费,就可全面受益,是通过主观努力弥补或尽量减小自然灾害损失的有效手段,是从根本上解决我镇农业生产条件滞后、灾害频发等问题的主要措施之一。各村要充分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风险保障作用,站在服务“三农”的高度,切实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广元市朝天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计划的通知》广朝委办发〔201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2012年度我镇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总额目标任务数为29万元(各村目标任务详见附件2)。

三、适当调整的有关政策

2012年,全省范围内中央和省、市、区级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责任、风险管理、保费分担结构以及承保规模控制等,基本维持2011年的政策不变,同时,新增了政策性森林保险品种。

(一)新增森林保险品种

森林险种又具体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保险金额为400/亩,保险费率为0.2%,保费为0.8/亩。中央、省、市、区财政共承担保费的90%,即0.72/,农民承担10%,即0.08/亩。商品林保险金额为500/亩,保险费率为0.3%,保费为1.5/亩,中央、省、市、区财政共承担保费的75%,即1.125/亩,农民承担25%,即0.375/亩。保险责任:由于火灾、暴雨、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等造成保险森林流失、被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或者死亡的,森林病虫害或旱灾危害造成死亡率达到30%以上的,按照相关条款和程序赔偿。保险期限:一年。

(二)调整育肥猪投保方式

根据近几年试点经验,为确保养殖期内保险政策不失效,提倡生猪养殖农户按6个月保鲜期或“年度投保”方式参保。同时,一个乡镇原则上只选择一种参保方式,组织农户参保。

(三)推广种植业保险“无赔款优待”

去年开始,开展了种植业保险“无赔款优待”试点,今年,这一做法将得到具体操作和推广。即:对2011年度无赔款的种植业参保农户,保险责任期满后,由保险公司对农户自缴保费部分给予部分或全额返还,或用于抵缴该农户次年续保时自缴部分的保费。

(四)部分险种可相互调剂参保

除森林保险、特色蔬菜保险外,各村可结合自身实际,在保证完成保费总额收缴任务的前提下,灵活调剂镇下达给本村的各险种目标任务数,有针对性的选择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组织农户积极参保,确保全面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任务。

四、强化举措,全面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由于班子换届,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名单见附件1),进一步完善了职能,明确了职责。各村要站在服务“三农”、服务民生的高度,建立相应机构,明确主抓人员,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全面负责本村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统筹安排、宣传发动、保费收缴、配合理赔定责等工作。财政、农业、林业、畜牧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增强合力,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务必在625日前全面完成农户保费收缴任务。

(二)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水平

按照规划,在市、区已分别成立三农保险部的基础上,到20126月底前,在中心场镇建立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在乡镇成立三农保险服务站,在村级设立三农保险服务点,全面实现农村保险就近就地服务,农村保险服务网络覆盖面达到100%

(三)严格政策执行,强化资金监管

各村要认真组织发动农户积极参保,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不得随意抵扣。对收缴的保费务必专账管理,并及时上交,严禁挪作它用或私自扣留。

(四)深入宣传发动,强化督查督办

村两委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直接宣传者和组织者,是切实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关键环节。各村要以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为依据,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参保意识,动员农户积极主动参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已纳入各村年度综合目标、农业农村工作目标、实行双重双向考核、单项表彰管理。各村应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式,确保全面按时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1、朝天区大滩镇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朝天区大滩镇201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表

(此页无正文)

 

 

 

 

                         2012年5月17

 

 

 

 

 

 

 

 

 

 

 

 

 

 

主题词:政策性农业保险  2012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农业局。

附件1

朝天区大滩镇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长:李明高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柳志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邱子军  镇党政办主任

余占清  镇农业站站长

        王久太  镇财政所所长

赵泉兴  镇民政所所长

张贵勋  镇林业站站长

马腾军  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同时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站,由余占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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