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3-09999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3-01-09 |
发布时间: 2013-01-0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2012年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节前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乡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省、市、区安委会有关文件通知的要求和部署,现制定我乡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中秋国庆期间,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安全意义尤为重大。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确保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高度。把做好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本辖区、本部门当前最重要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节前检查的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根本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结合所属单位、行业实际对各类隐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检查,同时,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领域和单位实施重点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是组织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延续和强化,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二)严格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清醒认识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全面、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执法,督促隐患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治,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限定整改期限,并派专人跟踪督办;隐患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协调沟通。各有关部门在检查中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的力度,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全乡营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 通知
抄送:区政府办,区安监局。
朝天区陈家乡党政办 2012年9月28日印
(共印1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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