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陈家乡201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陈家乡201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
防灾预案》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做好2012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工作,现将《陈家乡201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请各村、各部门做好灾害点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宣传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附1、陈家乡201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附2、陈家乡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领导小组;
附3、地质灾害隐患点速报制度;
附4、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巡视制度;
附5、陈家乡汛期值班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地质灾害隐患点 防灾预案 通知
抄送:区政府办,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安监局,区防洪办。
朝天区陈家乡党政办 2012年4月16日印
(共印18份)
附1:
陈家乡201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陈家乡地处川陕交界处,境内地形起伏,沟壑纵横,岩石裸露,风化破碎强烈,构造复杂多样,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特别是 “5.12”地震造成全乡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活生态环境,有效预防特大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201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一、地质灾害防御目标
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坚持“实行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和“谁诱发,谁治理”的基本原则,切实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增强防御意识,提高防御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去年境内雨季时间长,雨量较大,有些地质灾害点有明显活动迹象,特别是“5.12”地震造成全乡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王家河灌灌山、马安桥、白果坝、油房头地质灾害隐患点,属地震降雨造成岩石崩塌,地基裂缝,并致使农户整体搬迁。
(二)李家坡、碑梁上、马家坪属地震降雨造成地基裂缝,并致使个别农户搬迁。
(三)赵家梁属地震降雨造成地基裂缝,目前无明显活动迹象。
(四)吴家湾属地震降雨造成地基裂缝,并致使个别农户搬迁。
(五)杜家梁、张家沟、塔包上、罗家梁、白岩头属地震降雨造成地基裂缝,并致使农户部分搬迁。
(六)薄山子属地震降雨造成岩石崩塌,并致使农户部分搬迁。
(七)观音岩、穿眼石属地震降雨造成岩石崩塌,并致使农户部分搬迁。
三、境内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分布情况
重点防灾区:
(一)灌灌山、马安桥岩石崩塌地震裂缝位于银广村1、3组,危及农户15户69人。
(二)马家坪地震裂缝位于柿子岭村十一组,危及农户16户58人。
(三)吴家湾地震裂缝,位于青鹿村1组危及农户5户27人。
(四)白岩头、杜家梁、张家沟、塔包上、罗家梁地震裂缝,位于松广村2、4、5、6、7、8组,危及农户80户293人。
(五)簿山子岩石崩塌,位于青平村一、二组,危及农户34户121人。
(六)观音岩、穿眼石岩石崩塌,位于红坪村4、5组,危及农户14户57人。
一般防灾区:为全乡境内其它有可能造成崩塌、滑坡等地点。
四、重点防范及其防灾对象
(一)重点防范期为5月至9月及大暴雨后期。
(二)重点防灾对象:属重点防灾区
因“5.12”地震造成重点防灾区已有明显活动迹象,村上要落实专人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同时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
五、防治措施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思想,依法保护地质环境,力求人与自然和谐。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滑坡、崩塌等常见地质灾害发生的特征及应急措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国土资源的副乡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领导小组。同时,健全地质灾害隐患点速报制度,余震及汛期值班制度和汛期巡视制度;三是明确责任。政府将以预案表的形式落实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及重点防灾区,各村要落实专门监测人员并做好监测记录。同时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力争各项措施都落到实处,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
附2:
陈家乡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领导小组
组 长:苏久地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张华远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绪猷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徐子金 乡党政办负责人
沈春全 乡农业站负责人
李成春 乡财政所负责人
乔海峰 乡民政所负责人
景文良 乡水务农机站负责人
侯军邦 乡林业站负责人
何剑英 乡计生办负责人
尹长久 朝天中心国土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华远兼任办公室主任,尹长久、徐子金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0839-8625099
附3:
地质灾害隐患点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大级。标准如下:
(一)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的。
(二)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较大的。
(四)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特大的。
二、速报要求
(一)发生一般地质灾害,所在村、组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乡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地质灾害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调查作出应急处理。
(二)发生较大地质灾害,所在村组要在8小时内向乡人民政府报告,乡人民政府在24小时内上报区主管部门,并迅速组织调查作出应急处理。
(三)发生重大级地质灾害,所在村、组应在8小时内上报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在12小时内上报区主管部门,并迅速组织调查调查作出应急处理。
(四)发生特大级地质灾害,所在村组应在8小时内报告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在12小时内上报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并作出应急处理。
三、速报制度
(一)速报报告说明地质灾害发生地点、时间、伤亡人数、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发展趋势及应及应对措施。
(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位置、时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可能的间接损失,灾害类型、规模及发生原因、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及防治工作建议等。
附4:
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值班制度
一、汛期值班由乡党委书记负总责,乡上副科级领导轮流带班。
二、在暴雨和久雨天气,必须坚持昼夜值班,每天报告一次,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联系电话:0839-8625099
三、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实行定人、定点监测和定时报告。
四、值班时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五、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落实村巡逻人员
。
巡视制度
一、汛期地质灾害巡视制度由乡长负总责,对主要灾害点的巡视由分管领导和国土所干部汇同村组干部随时进行检查。
二、在暴雨和久雨天气,坚持每天巡视,在主汛期,应对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每天巡视两次以上,并随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辖区内的主要灾害点和危险点必须由专人负责巡视。
四、巡视内做好巡视记录,如遇险情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五、各村在余震期及汛期内要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
六、余震及汛后适时组织力量对各灾害点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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