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陈家乡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详情
关于印发《陈家乡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1-09   发布机构: 陈家乡
【字号:
打印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陈家乡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建筑施工 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区安监局。
陈家乡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的原则,结合我乡建筑行业特点,特制定我乡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 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着力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组织有力、分工明确、自救为主、反应快速、措施扎实、依靠科学、联动高效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我乡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对可能引发的建筑安全事故,能及时有序、高效地组织救援工作。
1.3适用范围
我乡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活动可能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本《预案》所称的建筑安全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因安全设备、设施使用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建筑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1.3.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1.3.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1.3.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2)重伤2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1.3.4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
(1)死亡2人以下;
(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体系
以乡成立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
指 挥:苏久地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指挥:向春蓉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部门:党政办、安监办、财政所、民政所、卫生院、电管所。
2.2 应急联动体系
指挥部职责:主要负责建筑安全事故处置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达到四级重大事故的,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区应急指挥中心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乡建筑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乡卫生院职责:组织和指导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建筑安全事故处置期间,其他单位和个人应服从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
3 预测、预警
3.1 信息监测。处置建筑安全事故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预防为主的原则。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危旧房屋、产权所有人、建设部门,要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辩识体系和监测制度,科学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程序,定人、定时、定向交叉进行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危险源和突显特征和事故征兆。
3.2 监测信息报告程序。通过危险源辩识体系获取危险源突显特征或事故征兆后,监测人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对住所研判后,上报应急指挥部,公众了解、掌握的事故信息,可通过119、110、120等报警、急救电话或者其他报告,接警部门接受报告后迅速通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对信息进行研判后,将研制结果分别上报上级应急指挥部和人民政府。
3.3 预警预防行动。监测责任部门负责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有关建筑安全事故监测信息后,应按照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要求抢险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待命状态,调集抢险救援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力求控制事态发展,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发生,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4 预警支持系统。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值班制度,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值班室要掌握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所有成员的联系方式,以及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值班电话,指定专人值班和负责事故监测住处报告工作。
4 应急响应处置
4.1 事故快报
4.1.1 事故快报系统:建设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和有关单位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事故快报工作,明确联系方式,报区应急指挥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0839-8625099)。
4.1.2 事故快报的基本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发生的简要叙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及联系方式。未掌握的情况应随时补报。
4.1.3 事故快报形式:事故快报应用传真方式报送,紧急情况下可用电话直接上报,随后补报文字资料。同时,要要跟踪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随时传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4.1.4 事故快报时限:一级建筑安全事故快报应在事发后4小时内上报至应急指挥部;二建筑安全事故快报应在事发后6小时内上报至应急指挥部;三级建筑安全事故快报应在事发后12小时内上报至应急指挥部;四级建筑安全事故快报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上报至应急指挥部。
4.2 分级响应
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按照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本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1 报警。由事故发现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建设部门及公众协作,及时将事故有关信息按规定上报。
4.3 先期处置
在上级预案启动前或上级建筑应急指挥部处置力量未达到现场之前,事发地建设部门、事故单位组织需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组织人力、物力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先期处置一般程序和措施:迅速查明事故情况;努力抢救受伤人员,营救和疏散被困人员,加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报告上级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援;保护事故现场。
4.4 应急结束
由现场指挥部会议决定应急结束建议,报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转入后期处置阶段,二周内提交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事故现场紧急处置结束的一般条件和情况:事故的危险性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确保不会发生或个别发生耦合事故;所有事故涉及人员均已得到清点;现场无关人员已全部撤离,并确保未授权人员不会进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已转化为社会公共援助;局面已无法控制和挽救的;其他必须结束的情况。
4.5 后期处置
事发地事故单位及有关部门协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5 事故调查分析、评测与后果评估
由上级相关部门协助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责任,评估事故后果,提供相关决策依据。
6 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一般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安监办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事故原因等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教训,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依法处罚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