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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陈家乡口蹄疫防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1-09   发布机构: 陈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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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现将《陈家乡口蹄疫防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村、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应急管理 动物疫情 口蹄疫 预案 通知
 抄送:区政府办,区应急办。
陈家乡口蹄疫防制应急预案
 
口蹄疫(FMD)是由口蹄疫病毒感染引起的偶蹄动物共患的急性、热性、接触性传染病。口蹄疫爆发流行对畜牧业生产将造成毁灭性打击,并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对人民生活和国民经济危害性极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和联合国粮农组织把口蹄疫列为A类传染病。
口蹄疫病毒属多元性病毒,现己发现有7个血清型(正型),60多个亚型,每个单独的血清型口蹄疫病毒都可以引起动物的一次发病。各型之间不交叉免疫。因此,口蹄疫爆发流行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我市畜牧业的正常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为指导我乡口蹄疫的控制,规范口蹄疫疫情发生后的疫情控制和扑灭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二、预案启动的条件
在全乡范围内发生口蹄疫疫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三、疫情的确认和分级
(一)口蹄疫疫情的确认
1、依据下列情况综合判断,由乡畜牧兽医站报市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确认:
⑴典型的临床症状;
⑵典型的病理变化;
⑶查毒试验、RT-PCR和乳鼠增毒-血清学试验阳性;
⑷VIA琼扩试验结果阳性。
⑸血清中和试验1:16以上稀释度血清抗体阳性。
⑹口蹄疫正、反间接血凝抑制试验阳性。
2、经国家指定的兽医研究所在检测样品中分离出口蹄疫病毒(包括口蹄疫亚型病毒)的鉴定。
四、紧急疫情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乡人民政府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以下简称防制指挥部)。防制指挥部由乡人民政府牵头,农业、畜牧、财政、卫生、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全乡口蹄疫疫情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全乡紧急动物疫情的控制与扑灭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乡人民政府防制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畜牧兽医站,按照防制指挥部的决策,负责协调工作;收集疫情的扩散和扑灭情况、及时上报,便于乡防制指挥部及时启动或停止本预案;各村﹑有关部门要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同时报乡人民政府。
各村成立相应的重大动物疫病防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指挥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二)职能部门
1、畜牧站
(1)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2)作好疫情的监测、预报。
(3)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对牲畜扑杀及畜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督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牲畜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2、财政所
负责紧急防疫和物资储备所需经费。
3、派出所
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牲畜的强制扑杀,疫区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4、卫生院
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5、发生疫情的村组织畜牧兽医防疫员对辖区的易感牲畜按照上级动物防疫机构划定区域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做好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五、疫情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发生或疑似口蹄疫疫情后,必须立即向政府和畜牧兽医站或直接向市畜牧局报告政府和畜牧兽医站必须立即派人赶到并分别将疫情报乡人民政府及上级动物防疫监督部门。
2、一旦发生口蹄疫疫情,依据快报制度,必须立即将疫情逐级上报。本预案一经启动,实行日报告制度并将疫情报告动物防疫监督部门。
六、疫情的应急措施
各村必须加强对辖区内从事畜禽饲养、经营及畜禽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发现口蹄疫疫情或接到可疑口蹄疫疫情报告时,必须立即派防疫员赶到现场。并上报乡人民政府或畜牧兽医站。
乡人民政府或畜牧兽医站接到口蹄疫疫情或可疑口蹄疫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到现场,确认为口蹄疫疫情后,必须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立即调集疫情处理预备队;提出疫情控制应急措施建议,立即报市重大动物疫病防制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并同时将疫情迅速上报。
防制指挥部要立即召集会议,针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做出封锁、扑杀、销毁、消毒、免疫接种、限制牲畜及产品流动等控制和扑灭疫情的有关决策;根据决策,由市人民政府启动本应急预案,发布封锁令,组织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疫情。有关单位要做好疫区内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七、保障系统
(一)政策保障
全乡实行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各村的目标管理。
(二)物资保障
畜牧兽医站要加强和上级畜牧部门的联系,确保物资到位。
(三)资金保障
每年都要储备紧急防疫物资、扑杀染疫牲畜补贴、疫情处理、疫情监控等所需资金。
(四)人员保障
乡防制指挥部组建扑灭重大动物疫病预备队。
八、其它事项
(一)各村要参照本预案,从实际出发,制定口蹄疫防治应急预案。
(二)从事畜禽饲养、经营和畜禽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各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做出的规定。
(三)本预案一经启动,在未接到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宣布停止实施应急预案、解除紧急状态的命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解除紧急状态。
(四)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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