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陈家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 详情
陈家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发文日期: 2013-01-10   发布机构: 陈家乡
【字号:
打印

 

 
一、考勤办法:每日考勤,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提前5分钟到岗,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为迟到,迟到一小时以上记旷工,迟到一次扣工作津贴5元,三次/月迟到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工作津贴50元,三次/月旷工调离工作窗口。
二、请销假办法: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严格请销假。请假半天以内的,由中心副主任批准,并主动做好AB岗工作衔接,请假一天以上的,由中心主任批准。未请假擅自外出的做离岗处理,半天以上的作旷工处理,擅自离岗一次扣工作津贴20元,旷工一次扣工作津贴50元,请假手续由中心党政窗口登记备案,并由本人签字,返岗后及时销假。
三、考核办法:采取政绩考核、民主评议和领导评价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总分值100分,其中政绩考核70分,民主评议10分,领导评价20分。
考核机构:成立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淡小平和乡人民政府乡长苏久地任组长,乡纪委书记黄登勇和分管领导陈安聪任副组长,王久伦、张华远、赵绪猷、向春容、乔海峰为成员,全面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评价。
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政绩考核(70分)
1、服务态度(14分)
要求:仪表端庄、言语文明、态度和蔼、服务优良。
(1)不在指定位置摆放工作牌的,每人次扣1分;
(2)接待服务对象时,不能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的,每人次扣1分;
(3)站、坐姿势不端正的,每人次扣1分;
(4)语言粗俗、不文明,每人次扣1分;
(5)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服务对象,出现生、冷、硬、顶现象的,每人次扣3分;
(6)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每人次扣4分。
2、工作纪律(14分)
要求:工作人员纪律观念强,严格遵守中心各项制度,到岗率达到100%。
(1)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1分;
(2)无故空岗的,每人次扣1分;
(3)不办理请假手续或没有安排顶岗人员的,离岗外出半天内作擅自离岗处理,每人次扣2分,半天以上,作旷工处理,每人次扣3分;
(4)无故缺席中心召开的各种会议或举办的培训,每人次扣2分;
(5)工作时间玩游戏、聊天、干私活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每人次扣1分;
(6)工作日期间中午喝酒的,每人次扣3分;
(7)已进入中心服务的项目,擅自在本单位另行受理的,扣5分;
(8)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视情节扣分。
3、环境卫生(12分)
要求:窗口整洁,资料摆放有序,桌椅整齐,地面无杂物。
(l)窗口卫生达不到标准的,每次扣1分;
(2)窗口物品摆放杂乱,每次扣1分:
(3)下班后窗口服务台除规定允许摆放的物品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资料和物品,违者每次扣1分;
(4)在窗口服务台进餐、吃零食,每人次扣1分。
4、事项办理情况(20分)
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各项行政审批项目。
(1)应作收件处理而未受理的,每件次扣2分;
(2)在办件、补件或咨询过程中,未实行一次性告知的,每件次扣3分;
(3)不该退件而作退件处理的,每件次扣3分;
(4)在规定时限内,无特殊原因未办结的,每件次扣3分;
(5)办理事项有差错,每件次扣3分。
     5、业务技能(10分)
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熟悉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要求,精通业务,协调办事能力强。
(1)在便民服务中心组织的政治、业务考试中不合格,每人次扣5分;
(2)计算机操作不熟练,影响工作效率的,每人次扣2分;
(3)对政策了解不细、理解不透,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问题的,每次扣2分;
上述各项扣分累计以该项基本分为限,扣完为止。
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日考勤、周抽查、月考核,每周对各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环境卫生、工作纪律、签到考勤等情况进行抽查,每月对上述五项考核内容的综合得分情况汇总公布。
(二)民主评议和领导评价(30分)
1、民主评议10分,领导评价20分。
2、民主评议分为服务对象投票评议和窗口工作人员相互评议。
(1)服务对象投票评议(5分)
中心统一印制发放意见卡,由服务对象对各窗口单位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办事结果等作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评价。评议结果由中心汇总,并根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得票率情况,打出相应的分数。
(2)窗口工作人员相互评议(5分)
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每月互评一次,按照“好”、“较好”、“一般”进行综合评价。中心根据各窗口工作人员得票情况,打出相应的分数。
(3)领导评价年内进行两次,半年为初评、年终为总评,半年和年终测评的平均分数为全年总分数。
四、奖惩办法
(一)考核奖励制度
中心将每名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情况列入年终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由此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年终给予经济或荣誉奖励。
(二)通报批评制度
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一年内两次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中心要对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取消该窗口工作人员年终机关责任制考核评优资格。
中心对中心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凡有以下行为的,中心将给予通报批评:
1、旷工;
2、服务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3、吃、拿、卡、要等;
4、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
5、出现其他失误或违纪现象,给中心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中心形象。
(三)退回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的窗口工作人员,由中心退回派出单位,并向党委、政府上报。
1、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2、一年内被两次通报批评的;
3、因违规违纪被有关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