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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1-23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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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局内各股室:

2013年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让全区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广农质安[2012]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春节是农产品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阶段。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局质监股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深入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生产指导和质量监管“一岗双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生产主体责任,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有效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严格检查,确保生产源头安全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局质监股要组织精干力量,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一次大检查,主要对蔬菜、食用菌等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及“三品”基地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业标准化生产落实情况,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产品生产全程和销售记录落实情况,农产品产地准出检验检测和上市产品标识标志落实情况,确保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和可追溯。

三、加强监测,确保消费安全

一是要加大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重点对辖区内生产基地的蔬菜进行抽查检测,抽样品种不少于10个。二是要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工作,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三是要建立检打联动机制,针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追溯不合格农产品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杜绝不安全农产品进入市场。

四、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和局质监股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农产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群众农产品安全意识和自我辨识能力。强力推进农产品安全大整治工作,告知农产品生产者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农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

五、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和局内有关股室要积极做好农产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并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

举报投诉电话:8622389、8625847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2013年1月23日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3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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