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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朝天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1-28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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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六届区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年三月五日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广元市朝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并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回顾与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要求,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区25个乡镇基本达到“安全生产规范管理乡镇”建设标准,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成效明显。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得到加强,为全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量减少起到关键作用。三是安全生产制度日趋完善。“十一五”期间,我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区级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加强煤矿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日渐完善,重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效果明显。五是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组建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加大了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有效查处了非法违法行为,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了灾后恢复重建的顺利推进,连续五年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考核在全市名列前茅。
序号
相对指标
“十五”
“十一五”
增减(+
1
事故死亡人数
73
55
-25%
2
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5起(过境车交通安全事故1起)
1
-80%
3
重大以上事故起数
4
0
-400%
(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全区上下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安全生产呈现持续稳定好转发展态势,但存在的问题仍然很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旧不容乐观。一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依然薄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尚不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基层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安全作业能力有待提高。安全文化环境仍需改善。二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仍不稳定。监管监察体制不健全,权责不明晰,协同执法不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时有发生,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而呈多发态势。三是安全监管存在不严不实问题。一些乡镇、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逐级得到有效落实。部分乡镇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打非”、专项整治等工作不扎实,一些隐患和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理和解决,非法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安全监管保障能力薄弱;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有限、装备技术落后、手段措施缺乏,基层安全监管保障力量薄弱影响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推进。五是震后次生灾害威胁安全生产。“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区的矿山、桥梁、水库、山体等受到不同程度毁损,随时可能形成次生灾害,加之我区自然环境恶劣,地质特殊,次生灾害易发多发对安全生产构成一定潜在影响。
二、“十二五”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分类目标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2、灾后重建完成后,随着我区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深入,将有一批新建、改、扩建项目集中进入开工建设阶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任务繁重。
3、职业健康安全事关广大从业人员生命健康,是未来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个重点。
4、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逐年下降,其继续下降的空间越来越小,安全监管的压力更大、任务更重,安全生产面临更大的挑战。
5、随着朝天“三中心三基地”构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监管、应急救援、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建设等意识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增强,公众安全健康权益需求不断增强,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为落脚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着重提升监察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科技兴安”,培育安全文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基本原则
1、安全科学,协调发展。以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根本目标,科学分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安全风险,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统筹兼顾,促进安全发展。
2、创新体制,社会共建。以利于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出发点,积极探索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科技支撑与经济制约、日常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法治化、市场化安全生产体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社会监督公开度和透明度,形成全社会“事事重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文化氛围。
3、突出预防,创新科技。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础防线,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牢牢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围绕安全生产重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技术攻关,运用科技手段突破监管瓶颈,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监管效果。
4、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广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形成系列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追究和处罚力度,严格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监察责任的分类落实。
(四)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时间的努力,不断弘扬安全文化,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完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监察监管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和应急救援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安全监管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事故总量、死伤人数在“十一五”期间年平均数基础上逐年下降,道路交通等行业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有效遏制,较大伤亡事故起数及伤亡人数稳定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患治理有明显成效,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五)分类目标
1、各类伤亡事故控制指标。①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在“十一五”期间的基础上逐年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城乡居民的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不低于90%;②非煤矿山死亡人数控制在从业人数万分之一以内,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③工矿商贸企业10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逐年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④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煤炭百万吨事故死亡率在“十一五”期间统计平均数据的基础上,逐年有所下降;⑤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力争不发生死亡事故;⑥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领域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目标。到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能满足工作需要;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形成区、乡(镇)、村(居)、企业四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体系。
3、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控制目标。加强作业场所的检测检验,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实施有效监督监控。
4、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规范和完善朝天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区、乡镇、企业三级应急救援系统有效运行。
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到2015年,建立起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区、乡镇、企业三级重大危险源信息库,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率力争达到100%。
三、“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主要任务
(一)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深化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环境、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坚决遏制较大、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煤矿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深化瓦斯综合治理,有效遏制煤矿瓦斯和中毒窒息事故。加强防治水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加快煤矿资源整合步伐,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对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煤矿。加快建立矿井地质图纸电子档案,稳步推进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落实矿井建设、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
专栏2  朝天区防范煤矿事故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
重点地区:西北乡、平溪乡、羊木镇。
重点工程:煤矿安全避险等六大系统建设;小煤矿机械化改造;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程。
2、非煤矿山抓好矿业开采秩序整顿和采空区治理。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的打击力度,建立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监控平台。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以采代探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擅自生产、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生产行为。实施探矿、地下开采矿山、露天矿山等专项整治,重点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冒顶片帮、坍塌和跑车坠罐等事故。加快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动露天矿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装备。加强矿山避险自救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提升企业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
重点防范事故类型:物体打击、冒顶片帮、坍塌等。
主要内容:露天采场边坡及排土场隐患治理。
重点工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3、道路交通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大力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分段限速”工程。完善道路标识、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危险路段全部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其他路段实现有效防护。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乡级道路交通监管机构,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多方联动”的区、乡(镇)、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化管理,建立与行车记录仪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等监控平台,切实加强事故易发、多发点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严格交通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大道路安保设施投入力度,增加道路沿线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农业机械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培训考试关。
专栏4  防范道路交通较大事故重点工程
重点工程: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农村公路整治;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重点路段实时监控。
4、水上交通继续开展“水上救生衣”行动,提高水上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水上交通“三项”建设,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通航设施等水工作业的安全监管,改造新渡口设施和老旧渡船,改善水上交通安全基础条件。突出重点客渡船舶管理,加强重点渡口、码头的实时监控。
专栏5  减少水上交通事故重点工程
重点工程:船舶自救互救体系建设、公益性渡口建设及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等“三项建设”;农村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5、建筑施工进一步加强城乡建筑市场管理,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等环节安全审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积极开展高处坠落、机械伤害、施工坍塌、触电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建立建全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黑名单”制度。落实建筑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加强对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工程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6、危险化学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管。适时推行阻隔防爆技术,做好对液氯、液氨和剧毒溶剂的安全监管,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逐步建立实时监控系统。
7、烟花爆竹与民用爆炸物品严格实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规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规范民爆物品经营、储运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操作技能。强化爆破作业一体化管理,建立民爆作业安全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8、消防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建设,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国家消防法规和标准,配齐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各类消防演练,不断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9、民爆器材:鼓励生产、销售企业向爆破作业领域延伸,减少中间环节及其安全隐患,实现产、销、爆破服务一体化经营方式。加大爆破作业标准化与现场监管力度,强化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器材硬件保管设施的监管,推行“一箱、两锁、三人”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民爆产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的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及时治理隐患,杜绝监管盲区。
10、环境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尾矿库等环境安全监管,全力防范由于各种生产污染引起的次生环境安全问题。
11、特种设备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特种设备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严把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准入关,改善监管条件,提升监管水平。
12、农业机械突出农机牌证监理、安全技术检验等源头管理,严格实施《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改善安全监理装备,提升监理能力。
13、其他行业领域除以上行业领域,水利、电力等行业领域也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工作死角和盲区。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在现有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及适应我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区、乡、村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与自治体系,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管机构及监管队伍建设。同时,加强对乡镇监管机构的工作指导、人员的业务培训,把乡镇一级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平。
2、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进一步规范内部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必要的执法程序和内部信息快速通道,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进一步统筹、优化各类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能,利用社会资源、整合多方力量、聚集部门优势、实施动态监管,形成以乡镇属地安全监管为重点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基层,专人专职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覆盖面,实现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监管方式。
3、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执法队伍并配齐人员,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装备配置工作的通知》要求,配置必需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核心作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综合监管职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开通安全生产咨询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公开、透明查处举报案件。抓好12350举报投诉咨询平台建设,建立举报限期办结案和举报奖励制度。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有效整合和运用各类资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朝天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协调有序、救援高效、保障有力”要求,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提高应急救援协调联动、综合处置的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给公民人身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十二五”期间,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应急救援职责,引进应急救援先进技术,建设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有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自救能力。
全面推进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职工应急状态适应性培训和演练。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实训演练和事故灾后评估,区政府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专栏6    救援体系建设主要内容
依托区应急救援大队建立道路交通、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事故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救援设施设备及库房建设;加紧应急指挥与监控平台建设。
(四)加强安全生产文化体系建设
1、树立安全理念将安全理念纳入各级、各类教育环节中,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法宣教工作,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环境。
2、强化安全教育构建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注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有益经验,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积极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搞好安全宣传,积极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4、实施社区建设大力实施安全文化大院、安全社区建设,采取有效形式,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到2015年,力争建成1个省级安全社区。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机制和约束体系建设
1、强化行政审批程序,严格企业安全准入制度严把企业的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提高重点行业的安全标准,从源头上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潜在隐患。同时,建立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准入资格制度。
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和安全信用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企业“黑名单”公示制度,加强安全诚信企业建设。同时,为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综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和依法查处力度,依法整顿或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4、大力开展规范化、标准化企业建设积极开展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和行业达标,有序提升全区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水平和保障能力。
5、其他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建立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机制,实行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全面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事故和隐患举报、重大危险源公告等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激励约束、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
(六)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1、重大危险源监控一是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评估、检测、监控等工作要求和管理职责。二是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三是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体系。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情况进行检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所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督促企业开展对重大危险源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在此基础上制订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风险评估,凡列入重大事故隐患的,督促所在单位制订整改计划、方案,期限整改。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监管力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管。
(七)强化职业危害监督检查
1、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公开企业职业危害信息,到2015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100%。强化对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的检测。同时,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动态掌握企业职业病危害状况及分布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相关制度。
2、加强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建材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快职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充实人员,落实经费,配备专业监督检查装备和检测检验设备。
3、严格职业卫生安全准入制。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实行严格的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审查制度,未经审核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2012年起,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对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制度。
4、重视职业危害预防做好信息统计分析;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研究新的预防措施。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不断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有效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有效防止职业危害。
(八)加快安全生产新技术推广应用
1、重视科技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保障作用强化行政手段对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的推动作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科研机构参与”及产、学、研安全科技创新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科技创新能力。打破行业的界限,集中优势,整合资源,从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应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技术监控等方面入手,加大科研经费和力量投入,特别是在重大危险源技术监控、安全产品开发和检测检验等方面有所突破,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
2、加大先进适用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和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广泛推广使用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监控、中深孔爆破、事故隐患治理、事故预警、应急救援、事故调查与分析等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及时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
3、加强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生产人才培训机制。组织安监干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和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培养一批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和管理岗位上的现有专业人才,普遍提升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评价、检测、检验、培训等服务质量,从本质上加强对安全生产的保障。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规划实施的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引导,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以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把规划确定的目标落到实处。
(一)物联网化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工程积极利用物联网技术改变安全生产方式,完善覆盖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和应急救援机构的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建设区、乡(镇)、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察系统,重点建设高危行业企业、职业危害严重企业、重大危险源、尾矿库等实时监控和预警平台。应用推广安全生产信息预警平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到2015年,物联网化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大幅提高。
专栏7   物联网化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工程
建设县区物联网管理分中心,加强25个乡镇、40余家安委会成员单位物联网软硬件支撑系统建设,并对全区重点公路路段、渡口码头、客运及危化车辆、煤矿、非煤矿山、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等重点企业监控作业场所(作业面)进行监控。
(二)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健全监管监察体系,积极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执法专业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对安全执法技术装备的投入,配置与完善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专用执法交通工具、现场监督检查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和应急指挥通讯设备,实现安全监管的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
专栏8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基础设施建设:区安全监管部门保障用房不少于310平米、办公用房不少于18平米/人;乡镇安办不少于60平米;村不少于10平米。
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财政每年安排一定安全生产专项基金,用于年度安全生产奖励、监管监察装备设施购置、安全生产保障和支撑体系建设。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工程逐步建设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构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消防、建筑和特种设备等专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物联网、信息网络系统。初步建立完善区综合性和专业区域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反应能力和抢险能力。
(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逐步建设朝天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市、区安全监管重点和我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到高效率、高质量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评估、培训、管理、技术咨询等服务。
(五)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巩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长廊等建设成果,大力弘扬安全生产先进文化。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在区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上开办安全专栏。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等宣传教育活动,编印各种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深入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活动,重点抓好农民工安全培训。积极开展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1个省级安全文化社区。
(六)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把“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作为安全生产首要任务,把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对以客运、农村道路、城镇道路、桥梁、水运为重点的交通运输,以煤矿、非煤矿山井工开采为重点的矿山,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天然气为重点的工业领域,以在建重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领域,以学校及周边、车站为重点的地段,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进一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综合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监测预警体系。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搞好隐患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和跟踪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公告制度,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人民政府将把本规划的总体目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相关内容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十二五”发展规划,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定期召开安委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个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隐患治理、监管工作,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人员配置,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的落实,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深化落实“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保证遵章守法、安全投入、事故防范措施到位,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依法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察机关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
(四)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区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用于保障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等公益性和公共安全服务体系投入。各类企业必须加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投入,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设施、装备和经费到位。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政策,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五)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机制,将基础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交由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实现社会化管理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察执法效率。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安监、公安、交通、国土、建设、工商、质监及工业、商贸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六)严格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严格执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不断建立健全部门管理规程,依法规范生产安全监管行为。
(七)加强全区安监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配备不低于2人的专兼职安监人员,配置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满足安全生产基本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安监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安监办的监管执法能力。各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区级部门要设立或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化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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