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吴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2013年2月16日六届区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吴勇同志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舒兴保同志为区农业局副局长;
寇天桥同志为区农技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何雷同志为区水质监测站站长(试用期1年)。
免去:
吴勇同志中子派出所所长职务;
舒兴保同志区农技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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