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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2-18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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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吴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2013年2月16日六届区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吴勇同志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舒兴保同志为区农业局副局长;

寇天桥同志为区农技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何雷同志为区水质监测站站长(试用期1年)。

免去:

吴勇同志中子派出所所长职务;

舒兴保同志区农技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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