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全区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以上;做好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开展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加强新农合资金监管,有序推进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改革和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工作,为群众就医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基本药物实施成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上网采购率和集中支付率均达到100%。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强化妇幼卫生管理,全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努力提高传染病和重大疾病防治水平。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6%以上;二类疫苗接种剂次递增20%,艾滋病病人管理率达95%以上,乙肝发病率下降5个百分点。强化卫生执法监督,进一步充实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延伸和拓宽基层卫生监督工作覆盖面,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确保全年无传染病疫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三是坚持“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达标率分别达100%、80%,实现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两个”全覆盖。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切实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二甲”创建,积极建立省市区乡四级远程医疗网络。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紧急医疗救援。
四是坚持“传承发扬”,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快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步伐,不断提升农村(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名医、名科、名院建设,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挖掘中医治疗技术和民间中医技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预防保健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加强基层中医药队伍建设,做好名中医和基层老中医、专家师带徒工作。(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