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强化四项制度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制。成立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分管领导根据分工、各股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职能,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信访条例》,控制职责范围内的非正常上访活动,确保不失控、不漏管。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制。以抓源头、常预防为工作重点,建立健全领导接待、领导带案下访、日常巡查等制度,全面排查人事、劳动、社会保险等矛盾纠纷,特别是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前夕,对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行深刻分析、排查,制定预案,对有可能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重点对象进行全面梳理,进行重点防控。
三是强化信访全程督查制。对交办的信访案件,实行“四定四包”,即定包案领导、定任务、定具体承办人、定办结时限;包调查、包处理、包做疏导教育工作、包息诉罢访,做到了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有台帐、处置有预案、办理有记录、查办有力度、件件有结果。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考评制。将信访工作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层层签订了《信访目标管理责任书》,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对各股室承办的信访案件进行专项记载,实施专项考核,对造成信访工作被动、信访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引发群众多次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等严重问题的股室、直属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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