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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石乡:推行“阳光低保”
索 引 号 : 008463560/2013-00058 发布机构: 花石乡 成文日期: 2013-05-03
发布时间: 2013-05-03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决定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为彻底杜绝低保工作中“关系保、人情保”现象,确保真正困难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低保政策的温暖,日前,花石乡以低保年审为契机,严把低保入口关,大力推行“阳光低保”。

  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类会议、宣传单、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切实将低保政策、流程传达到群众中去,传达到困难群众家庭。

  逐户调查。组织乡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村监委成员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确保真正困难家庭享受到低保。

  民主评议。以村为单位召开低保民主评议会,实行“申请对象陈述、评议小组投票”,逐一对申请对象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拒之门外。

  公示监督。将低保对象评议结果进行三榜公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对象,第一时间进行复核,并及时将复核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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