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47X/2013-10206 |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13-05-17 |
发布时间: 2013-05-1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关于加强全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督查指导工作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我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根据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国统字〔2011〕43号)和《朝天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广朝府办发〔2013〕45号)精神,决定对全区各单位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指导对象
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二、督查指导内容
统计保障、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法制建设、统计管理等。
三、督查方式
根据《朝天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广朝府办发〔2013〕45号)和《朝天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广朝统计发〔2013〕18号),区统计局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单位建设情况认真进行实地督查指导。
四、督查指导人员分组
第一组(沙河镇、蒲家乡、鱼洞乡)
组 长:杨怀武
成 员:杨正辉、孙玉婷
第二组(朝天镇、陈家乡、小安乡、劳资、服务业相
关部门)
组 长:杨小蓉
成 员:卢波、陈牧
第三组(羊木镇、西北乡、花石乡、东溪河乡、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组 长:张桂秀
成 员:潘秀芹、葛长德
第四组(曾家镇、临溪乡、平溪乡、麻柳乡、李家乡、
汪家乡、两河口乡、农口各部门)
组 长:周拥军
成 员:袁 银、徐丽娟
第五组(中子镇、宣河乡、马家坝乡、青林乡、转斗乡、综合核算部门)
组 长:杨学康
成 员:王 婧
第六组(大滩镇、柏杨乡、文安乡、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各相关企业)
组 长:李治忠
成 员:黄 娟
五、督查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对照相关检查要求,认真搜集、整理、规范统计规范化建设资料,加强软件和硬件建设。
(二)各督查指导组要严格按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时间节点,认真做好督查工作的日常记录,针对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督促其限时整改。
(三)区统计局要将阶段督查工作情况及时梳理汇总,书面报告区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适时通报全区,作为规范化创建考核验收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