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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统计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纪检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
索 引 号 : 00846247X/2013-10192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13-06-27
发布时间: 2013-06-2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关于2013年上半年纪检工作开展情况的

总  结

 

    2013年上半年,朝天区统计局的纪检监察工作,在市局、区纪委、区监察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中,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局半年来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领导班子职责和分工: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各班子成员负责分管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和落实,纪检组长协助党组书记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年初,按照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了我局2013年度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细化了领导班子及成员目标任务,明确党政“一把手”是完成责任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实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带头做到“四个亲自”,坚持统计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和作用,建立了在班子成员之间、干部职工之间互相监督、互相约束的监督机制,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股室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监督”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把党员队伍教育和管理当作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开展《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中国梦”等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责任意识。

  (一)认真开展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教育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作为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把教育贯穿于工作各个环节,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中央、省、区纪委会议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通过观看廉政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等,积极开展正面典型引导、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以开展“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防控机制”工作为契机,制定《岗位廉政教育实施意见》和《岗位权力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编写情景案例、梳理岗位权利等,积极创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以开展《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监督检查》为契机,积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

  (二)积极开展《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局党组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专项检查工作非常重视,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并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促进了全体党员及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的准确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做好廉洁自律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自觉性;通过开展公务用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四股歪风”、“节日病”治理、巩固厉行节约成果以及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排查,确保了《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以及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完善监督制度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配套制度,将财务“联签会审”、防止“数字腐败”作为落实各项监督制度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规范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等制度规定。

  (四)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统计服务意识。坚持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公务透明度。定期向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提供统计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各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定期了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了解统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让统计的公信度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行风建设进一步促进。

  三、加强督查,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我局领导班子经常研究干部队伍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治。成立了作风纪律督查小组, 针对迟到早退、脱岗、上班时间利用办公设施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现象先后多次开展了机关作风纪律大检查,及时纠正各种不良行为。通过自查自纠,机关作风明显好转,结合开展的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改进了工作作风,树立了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围绕重点,扎实推进行风建设

  我局始终把加强统计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统计调查工作的实际,以制止在统计调查上弄虚作假为重点,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多方面入手,大力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努力践行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积极开展统计执法和调查数据质量基础工作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有效地维护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确保调查数据质量,使统计行风建设迈上了新步伐。

  (一)建立行风监督检查机制。在内部监督上,建立了领导责任制,局长亲自抓,主管领导分头抓,股级干部要“带好自己的兵”;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在落实上做到“三个到位”,即领导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同时,构建社会监督网络,设置了监督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举报投诉的途径、方法等;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为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统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依托载体互相促进。

  1、抓宣传,架起统计与社会沟通的桥梁。进一步规范和建立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制度,发挥好统计信息新闻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对全区经济形势和重点热点新闻宣传的解读力度,展示了统计单位良好的社会形象。

  2、抓规范,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以开展“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标准及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统计业务,对基层单位报表的收集、审核、录入、评估、打印、审批、上报、归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提高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防止了重要统计数据出现趋势性误差和大的偏差,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

  3、抓执法,确保工作运转规范。切实履行统计执法监督职能,加大了对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农业、投资、商贸等重要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和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了专业抽查、专家核查、统计巡查、执法检查相结合的统计综合执法监督体系,构建了统计执法检查长效机制。确保了数据的真实可靠,各项统计报表的规范运作。

  4、抓节约,树立勤俭办事的良好形象。为树立局机关勤俭办事的良好形象,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把节能降耗厉行节约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打造“节约型机关”。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及时传达上级通知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把此项工作列入内部绩效考核,做到自查自纠,厉行节约,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多措并举,从严控管。重点控制与公务活动最为密切的会议费、差旅费和接待费开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从小处着眼,节能减支,加强日常办公用品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三是完善机制,确保成效。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

  5、抓机遇,加大行风政风建设工作力度。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为契机,重点对班子履职情况、工作作风情况、服务质量和效率情况、政务公开和廉政情况等内容进行民主评议,进一步推动了全局统计行风政风整体建设。

  五、存在主要问题

  半年来,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对完成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和统计业务工作发挥了突出的作用,收到较好效果,但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纪检工作的开拓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

  六、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一是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我局实际,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明确教育主体、制定教育内容、强化教育措施、落实教育任务。二是创新载体,着力抓好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二)抓好监督检查工作,提高落实政策的执行力。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住房、投资和配偶子女从业等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抓好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执行力。围绕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两个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二是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四)抓好《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适时通报一批案件,坚决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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