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元市朝天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安委发〔2013〕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乡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尽快好转。
二、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
重点领域: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炸、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重点对象:道路交通以乡客运、乡非法客运车辆非法载客为重点;火灾防控以各村委会田地、村庄柴草和农村用火用电为重点。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
2、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瞒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整治的;
4、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或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7、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2、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应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3、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存在无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4、人员密集场所。未通过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分区改变,防火间距被占用的;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设备未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的;室内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陈家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乡长苏久地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乡长向春蓉任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要求各村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全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落实。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严格事故查处。各村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本辖区内开展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关键,重点打击。要将日常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做到“四个一律”。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坚决限期整改。各村、组、乡属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乡安办。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准、狠、严”地予以打击。对专项行动工作不力,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专项活动期间,乡安委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督查情况将向全乡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各村、乡属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我乡无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