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政府关于做好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现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3〕48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我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3〕484号)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2013年5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