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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朝天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7-31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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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广食药监食[2013]166号)文件精神,有效地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基本情况,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进一步增强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改善食堂软硬件设施,落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13 年7 月20 日至10 20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达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查从业人员“双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具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并取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三)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食堂流程布局和功能分区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食堂环境卫生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粮油、散装食品、调味品、鲜肉及肉制品、一次性餐盒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食品加工制售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7 30--8月20

    工作任务:在乡(镇)、社区密切配合下,摸清各乡(镇)及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基本情况,了解掌握底数,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确定整治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

   (二)整治整改阶段(820--9月20

    工作任务:按照年初划分的责任片区,各组要集中行动,明确进度,按照登记备案标准和整治标准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突出问题进行彻底整治,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920--10月20

工作任务: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整治工作进行逐户检查验收,确保每项整治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整治整改措施到位。对在整治工作中,治理措施和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予以公开曝光,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取缔,巩固整治的成效,开展查缺补漏,确保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符合整治的标准和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各股室、队要高度重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要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其切实承担起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组要对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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