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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评选表彰办法
发文日期: 2013-09-09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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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朝天区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评选表彰办法

为加快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特色发展、名校引领发展的步伐,建立完善名校长、名教师成长机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名学校评选的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名额:4

(二)范围:区内现有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三)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学思想端正,目标明确,办学条件好,教师整体素质高,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工作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在区内外有较高的声誉。三年内未发生过校内重大责任事故。

2.领导班子结构合理,人员精干,开拓创新意识强,办学理念新,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团结高效,勤政廉洁。

3.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整洁,设施设备齐全,校园文化体现育人为本特色。

4.教师教育思想端正,教师团队整体素质高、风气正、勇于改革、积极进取。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课程标准,有教育、教学实验课题,近三年来学校有教育教学方面的经验文章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级及以上会议交流(或)获奖。学校教研工作成绩显著,科研工作气氛浓厚,近三年来,区级及以上论文发表或区级及以上教研论文、科研论文、教学反思等获等级奖的教师人数达到学校教师总数的25%以上;近三年学校有区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现有在研区级及以上(含区级,下同)科研课题12项,且研究情况良好。

6.德育机构健全,队伍稳定,责任明确,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学校管理和后勤服务之中,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学校是市级及以上校风示范学校。

7.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开展课内外体育活动,学生身体素质良好,音、体、美、艺术教育开展好,并形成一定特色。

8.后勤工作坚持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后勤改革有新思路。

9.教育质量在市、区同级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在市内有较大影响,社会声誉良好。

二、名校长评选的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名额:5

(二)范围:区内现任的普通中小学校和职业中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负责人。

(三)评选条件。名校长应是教育思想领先,教育业务精通,管理能力强,师德表率作用发挥好,办学业绩突出的校(园)长。基本条件是: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根朝天教育事业,教育思想先进,管理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秉公办事,清正廉洁,堪为师表。曾获得区级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个人社会声望较高。

2.有连续5以上的校(园)长任职经历(含副职),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理念,具有较高的管理理论和政策水平,对教育改革及学校发展有开拓性的思考和独创性的举措,所在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校园文化氛围浓厚,学校办学特色明显。所在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综合考评在全区位居前列,学校(幼儿园)目标综合考核前5名或各类素质教育质量考核前3名。在全区同类学校中起示范作用,在社会上得到广泛认可。

3.较好地掌握运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强,能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着力推进素质教育。近五年在区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或教育内部刊物上发表有2篇及以上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课题、案例(至少有一篇为学校管理类),学校(幼儿园)有区级以上科研课题。

4.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相应的校(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校长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至少担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组织和参与一项校级以上教育科研。

5任期内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师生严重违纪案件发生。

三、名教师评选的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名额:10名。

(二)范围:区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

(三)评选条件。名教师应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业绩突出,社会公认的教师,是学校教学研究的能手,学科教学的骨干。基本条件是: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依法执教,教书育人,深受学生、家长、社会的好评。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教学成绩显著,所教学科质量居全区同类学校前列,在本区有较高知名度,得到教育同行和社会的公认,评为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3.具有较强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改革中敢于创新,并取得一定的成绩。近三年内有2以上论文、课题、案例(至少有一篇为学科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4.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和教育科研活动,承担区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教学,教学效果好。

5.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五年以上教龄。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成立“三名工程”建设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考核评审工作,同时设立“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的推荐初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名校长、名教师的评选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初审人员名单,送评选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正式名单,并在适当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讨论审定后表彰。

2.名学校的评选由学校提出申请,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相关股室进行初评,并在适当场所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区领导小组终审,确定正式名单,报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讨论审定后表彰。

3.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严格坚持标准,广泛征求教师意见,按照评选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各种拉票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有拉票等违纪行为的,取消评选资格,确保评选质量。

(三)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巡回报告会、编辑事迹汇编等多种途径,对评出的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表彰奖励

(一)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每2年评选一届,2013年为第一届,名称为“广元市朝天区第X届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由区委、区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二)区财政将“三名工程”表彰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对名校长、名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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