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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卡及社会保险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3-09-18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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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卡及社会保险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

公          告

 

朝天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方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广人社办发〔2013〕31号文件精神,朝天区人社局自2013年9月18日开始对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卡,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参保人员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单位及个人存款《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按月代扣代缴,不再实行现金结算,现公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和对象

 2013年9月17日前已在我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个体参保人员。

二、办理期限

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

朝天区行政中心一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

四、办理办法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由各签约银行与市信息中心联系,统一制卡后,再通知参保单位领取,由各参保单位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各职工。

(二)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相关证件到朝天区社保大厅就失业窗口申办。

1携带资料如下: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1份;

(2)本人《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卡》;

(3)本人手机号码和家庭常住地址、住宅电话;

(4)委托代办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办理流程

(1)申领《社会保障卡》;

(2)办理代扣代缴手续,填写《代扣代缴业务申请单》,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3、其他

(1)个体参保人员自行选择银行申请《社会保障卡》,委托其代扣代缴社保费。

(2)社保大厅设有银行《社会保障卡》办理点,个体参保人员申领《社会保障卡》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统一在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现场集中办理。

具体情况请在社保大厅咨询

咨询电话: 8625831 8625826  8622331 8622431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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