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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纳入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发文日期: 2013-09-25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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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相关内容,全国共划分了大小兴安岭等23 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460 个县级行政单位;东北漫川漫岗等17 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631个县级行政单位。其中朝天区被纳入嘉陵江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简称“两区复核划分”)作为全国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指导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支撑,是落实《水土保持法》的重要举措“两区复核划分”将为我区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和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国家资金支持,推动建设“美丽新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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