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3720/2013-00074 | 发布机构: 陈家乡 | 成文日期: 2013-09-26 |
发布时间: 2013-09-2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决定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3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促进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广朝动防指﹝2013﹞ 10 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就做好我乡201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各部门要高度认识秋季动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务必认清形势,切实加强领导。目前是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和动物常见病的高发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树立为人民群众认真负责的精神,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细。在防疫工作中,认真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养殖业主是动物防疫责任主体,采取综合的防控工作措施,扎实开展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乡清净无疫。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
1、各村要坚持“五统一”、做到“五不漏”、确保“七到位”的工作要求狠抓落实,乡成立了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组,各村要成立防疫工作队,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重大疫病的强制免疫,特别要加大对A型口蹄疫、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力度。应免畜禽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畜禽圈舍的消毒面达100%;进一步加大对狂犬病的补免力度,确保犬只的免疫密度达100%。同时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和异地引入畜禽的管理,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疫病的发生。切实做好养殖环境的消毒灭源和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养殖小区的防疫监管,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2、时间安排:(2013年9月 28日—10月 18日)全面完成农村散养户的集中免疫和圈舍消毒灭源工作。
3、督查时间:从(2013年10月 1日—10月15 日)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全乡的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分片督查,以确保工作落实。
4、自查迎检阶段(2013年10月18 日—10月22 日)各村全面进行查漏补缺,规范整理免疫档案,于10月25日前,将免疫档案交回乡畜牧站,确保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过关。
三、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强化措施,严格执行辖区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各村务必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对工作措施不力,组织不到位的村,严格考核问责,确保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