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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河乡2013年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40/2013-00163 发布机构: 宣河乡 成文日期: 2013-09-29
发布时间: 2013-09-29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朝天区宣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宣河乡2013年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按照广朝安委发《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广朝安委办〔201310号)要求,经乡政府研究,制定《宣河乡2013年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宣河乡2013年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安委办《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广朝安委办〔201310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乡 “国庆”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3年双节期间的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中秋”、“国庆”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深化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项治理,督促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深入开展2013年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促进各生产经管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村委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保持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方式、内容

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107号。

检查方式:主要分两个部分进行。第一部分:组织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或本系统、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并按要求进行整治;第二部分,由各村驻村负责人牵头对各村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第一阶段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检查内容:各个经营场所、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电力设施、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包括企业在建工厂工程)、学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单位、水库、木材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行业、领域和部位。

     (一)建筑施工:重点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工地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各类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和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查验和使用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道路运输等关健环节的安全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围绕超许可经营和维搞检修管理等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对各销售点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三)道路交通:严厉查处超速、安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载客行为;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分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的安全评估。

     (四)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电力设施维护、管理情况的督查,检查安全疏散口是否畅通、消防全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限期治理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对学校安全隐患要全面细致排查并认真组织整改。

     (五)非煤矿山:治理各类违规开采行为,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提高矿山开采规范化水平。强化露天矿山边坡的监测监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爆破、排土作业等生产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六)烟花爆竹:要加强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友查处等环节的监管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的储存、销售和燃放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私产、私存、私运、私销等违法行为,防止重大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

     (七)特种设备: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测、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等的监管检查。

     (八)民爆器材:开展民爆器材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民爆器材非法存储、非法经营,检查民爆器材安全性。

     (九)燃气:开展安全用气检查。确保各燃气供应单位和煤气收瓶点严格执行安全防火防爆规定。加强对气瓶安全性和液化气贮罐场、销售点等危险隆较大的要害场所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供气和用气安全。

     (十)食品药品监督: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加强对药品、食品和卫生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大范围的食物中毒事故。

     (十一)加强国庆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巡查,排除林区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山火。

     (十二)进一步强化农村宴席申报制度,对农村宴席食品安全全面检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综合治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村委会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亲自参与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确保检查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

    (二)严格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结果负总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和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制度规定不健全、不落实,设备设施不完好,违章生产、违章操作等要列入隐患登记,责令立即整改。对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即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检查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发行职责,协调各方力量,落实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对暂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四)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检查和督查结束后,各村委会、各单位开展2013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请于108前书面报乡安办。

 

                          

 

 朝天区宣河乡人民政府

  2013年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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