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二〇一三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意见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机关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2013年征兵工作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为加强国防建设,圆满完成我镇2013年征兵工作任务,依照《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省征兵工作条例》和市、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对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今夏、秋季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秀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征集年龄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为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无劣迹、无纹身,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的优秀青年)。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男青年身高不低于1.62米,女青年身高不低于1.60米。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女青年均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无传染病,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四)征集时间。适龄青年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人民武装部报名。经政审、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报名截止时间为
(五)体检时间。
二、目标任务
全镇共须完成上检数46名,其中社区、高峰、茅坪、响水、茅坪、白鹤、立新、敬忠8个村(上检人数不低于2人,其余10个村上检人数不低于3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抓好征兵基础性工作。各村(社区)委会和镇属有关单位要认真搞好兵役登记工作。要按照统一要求,明确责任,任务到人,一包到底,做到坚持质量,确保数量,严格把关,要确保预征对象按时上站体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促进征兵工作顺利开展。要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电话、网络、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征兵工作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落实好优抚政策,尽力帮助应征青年排忧解难。
(三)坚持质量,严格把关,提高征兵工作水平。继续坚持五级政审和区域联审制度,利用公安户籍网严格审查,防止把假户口、假文凭、异地青年和“小龄兵”征入部队,对身体有明显缺陷、有劣迹有疑点的人一律不批准入伍。镇政府将征兵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村(社区)要认真按照镇政府统一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我镇今年征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