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建设情况的函
区农业局:
我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现有办公用房120平方米,总投资19万元(其中: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恢复重建项目资金10万元,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9万元)。我乡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建设纳入乡镇政权建设,同招标、同施工。现已全面竣工投入使用,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办公用房120平方米,房屋产权划归我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所有。
此函
广元市朝天区汪家乡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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