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13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区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决策部署,创新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 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建设平安朝天、法治朝天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深入开展普治工作,推进“法治区”创建
(一)进一步巩固“法治区”创建成果。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抓点示范,由点及面巩固创建成果,强化督导检查,深入推进部门、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广泛开展“法治乡镇(街道)”、“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创建活动。
(二)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继续开展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区委政府中心组学法、常务会前学法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邀请法学专家为区委中心组讲1堂法制课,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档案。抓好公务员、企事业人员普法工作,将法律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培训内容。进一步注重完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及时调整全区34所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在职业中学校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不少于1期。
(三)进一步做好“法律六进”活动。一是要搞好订单式普法。针对各部门、乡镇的普法需求,结合法制课堂、法制赶场、举办法制文艺晚会等活动形势按需普法。二是要继续做好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要做好“五个一”(法制宣传教室、法治宣传栏、综合图书室、政村务公开栏、宣传标语)和法律服务“四个一”(一乡一热线、一村一顾问、一组一法治文化大院、一企一律师)活动,在区电视台开办好电视普法专栏,安排区级执法部门轮流举办,全年播放应不少于12期。三是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通并运行朝天普法网站,每周更新普法宣传信息不少于2条。四要配合市法建领导小组做好“广元市千场法治进基层”文艺巡演朝天专场活动。五是要进一步搞好全国“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有关工作。
二、强化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物业管理人民调解组织。二是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选拔一批威信高、有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老干部、社会有影响力的人士担任调解员。深入开展争创“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加强日常的业务培训。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专家库和人才库。三是要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完善调解流程,推动建立第三方赔偿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联动机制,把人民调解工作同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等工作相结合,在调解过程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把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纳入法律援助。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坚持从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四是要继续开展“三案”攻坚包案化解及“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机制,从小事入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减少群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尽量做到化解一件,司法确认一件,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要继续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六是要注重对典型案件的总结报送宣传工作,全年每所报送典型案例不少于2件。
(二)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监管工作。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宣告、建档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双报到”、请销假、月考评及奖惩等制度,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并成册。注重社区矫正人员的培训,编写《朝天区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并发放至每个矫正人员手中。落实帮教措施,坚持开展“入矫教育、常规教育、解矫教育”,进一步落实“双担保”机制,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积极争取区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年内开通并运行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监控系统,使矫正工作智能化、常态化。强化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整合群团组织、社会志愿者、村(居)组干部、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人员家属等组织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建设一支专群结合、稳定常态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培训场地、积极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判前评估调查工作。二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面落实必送必接制度、报道谈话制度,帮教率达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建立困难刑释解教人员救助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积极动员社会上的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参与帮教,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落实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确保“五有”目标实现,顺利回归社会。
三、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服务朝天经济建设
(一)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畅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努力为政府及其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为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律师为企业法律体检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全区重大信访、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理,深入开展“外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构建和谐朝天服务。
(二)继续搞好民生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服务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法律顾问进万家”活动,组织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乡村、到社区,每人担任2-3个村(社)法律顾问,及时解决民生问题。继续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加大对《法律援助条例》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工、青、妇、残、老等组织作用,拓展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发挥“12348”热线平台作用,做好农民工讨薪、反家庭暴力等专项法律援助活动。落实法律援助责任,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至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件。
(三)加强法律服务管理。一是深化法律服务机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年内新建律师事务所1个,新注册专职法律援助律师1名,落实律师执业评价机制,落实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范公证执业活动,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年内完成区委政府下达的非税收入4万元任务。三是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各类案卷排查评查达5%;加强案件抽查回访,法律援助案件抽查达30%,当事人回访达50%。四是强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组织执业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搭建法官律师阳光沟通平台,提高办案水平。五是加强对法律服务日常监管工作,加大投诉、信访案件和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严把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关。
四、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进基层建设
一是要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司法所达标活动,启动曾家所上国标、中子和羊木所达省标、其余5所达市标工作。加强司法所保障工作,落实工作经费,逐步解决交通问题,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加快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完成区上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推进办公信息化建设。
五、转作风,提升队伍形象
(一)认真抓好机关和行业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每个党支部组织党员每月要开展不少于2次的教育学习活动,年内争取培育入党积极分子3名,转正预备党员1名。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继续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指导基层工作能力;加大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等人员招录、选调力度,解决好空编问题,及时充实基层队伍;制定和出台《基层司法所管理办法》、《兼职司法助理员管理办法》,修订《局机关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干部奖惩和使用机制;加强干部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重视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引导干部心无旁骛抓工作,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四)加强宣传和统计工作。一是要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统计工作,落实专人,每月15日前向市局报送上月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相关数据,要求统计数据及时和准确,不能瞒报、谎报。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精心策划、组织司法行政重点、亮点工作,及时有效反映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型媒体,开展系列专题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