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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总结
发文日期: 2013-10-16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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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上半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的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会议精神为指引,以 “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按照年初确定工作思路,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创新发展,为建设“平安朝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
  (一)召开动员会。5月14日,组织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实现伟大“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动员会,认真传达了省、市、区领导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了当前主题教育活动的工作重点。
  (二)组建活动机构。成立局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宣讲小分队,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宣讲方案,落实专人每天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扎实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副科级以上干部完成了5000字以上、一般干部20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每人撰写了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在朝天镇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开展了一次“法制大讲堂”活动。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参加区委政法委举办“政法大行动、护航中国梦”演讲比赛,获得三等奖励。建立“政法干警下基层、普法劝和保民安”活动领导小组,6月下旬,区司法局领导干部深入李家乡开展“法治基层行”活动,在活动“开放日”当天,结合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遇到的问题,就《土地承包法》、《婚姻家庭法》相关规定进行了宣讲,以“一问一答、面对面”交流互动形式为李家乡干部职工群众解难释疑,收到良好效果。活动后,走访慰问了贫困帮扶户及社区矫正人员。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治工作有新突破
今年是“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之年,年初及时调整充实了朝天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下发《2013年朝天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将“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融入法制宣传工作中,制定了“法制宣传大讲堂”实施方案,全面促进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
  (一)加强重点对象学法。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纳入了区委政府中心组学习计划,聘请法学专家给领导干部上一堂法制课。二是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壮大青少年普法队伍。聘请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分管领导及单位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退休老干部担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定了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以“法律伴我健康行、争当守法小公民”主题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推进其它重点对象学法。三是在春节期间开展了针对农民工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培训学习方案》,增强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管理社会事务。
  (二)创新普法形式。制定了“百场法制宣传进基层”活动实施方案,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推行订单式普法工作中,制定了《朝天区“六五”普法问卷调查的通知》,向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发放了2000余份,广泛征求普法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问卷结果进行分类梳理,明确了普法内容、普法时段、牵头单位,收到良好的效果。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主动深入群众开展了有关拆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制宣传。在新农村、城镇、景区、主题公园建设和文艺演出中开辟“法治元素”建设,体现法治精神,建设具有朝天特色的法治文化。目前,在中子镇转斗乡黎明村建立了法治文化大院,开辟法治文化专栏、专版,广泛宣传法治文化,实现了资源共享。
  (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科技三下乡”、 “3.15”法制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等活动平台,结合当前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律师、干部职工深入李家乡、朝天镇等乡镇开展“法制大讲堂”和“政法干警基层行”专项活动。为外来企业广元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上了一堂的《反垄断法》讲座和“法制宣传进外企 共圆伟大‘中国梦’”实践活动。截至目前,送法进外企宣传3次,举办法制讲座6次,“千场法制宣传进基层”文艺巡演1次,发放宣传资料13万份。
  (四)督查检查工作开展到位。配合人大做好“六五”普法执法检查工作。5月下旬开始,区法建办工作人员与区人大检查组深入沙河、东溪河等乡镇开展普法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检查情况上报区人大。6月6日下午,举行“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座谈会,通报了前期组织开展的“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情况。
  三、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管控,全力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一)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完善档案。制作社区矫正“书式”档案,实行社区矫正人员“一人两档”(执行档案、工作档案),编制并印发了“两本手册”(《社区矫正工作手册》、《社区矫正人员手册》,真实记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落实工作举措。坚持实行“双报到”制度、“双担保”制度、请销假制度和“月考”制度,特殊敏感时期实行电话联系制度和活动情况“日报告”制度,尝试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向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征求了考核意见并印发。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乡镇司法行政工作分管领导、专兼职司法助理员、机关干部职工、协勤人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轮训和业务培训,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新刑诉法等进行学习。四是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今年以来,我局分别接受四川省川北监狱、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先后对6人进行了社会调查评估,其中3件已回执结果,还有3人调查评估材料已送达四川省川北监狱,正在办理之中。五是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培训。邀请区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的领导对朝天司法所管辖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集中教育学习,增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六是继续做好与各派出所社区矫正人员移交工作,对105名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录入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七是开展重点时节走访排查活动。在春节、“两会”和“全球财富论坛会”等重要节点,全面开展社区矫正 “大排查”、“大走访”专项活动,落实了管控措施,春节前向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发放了新年贺卡,截至目前无脱管、漏管、重现犯罪的现象发生。截至目前,新接收 28 名社区矫正人员,目前,在册矫正人员 102 名。走访社区矫正人员亲属162 人次,帮教社区矫正人员 588人次。
  (二)发挥职能,有效组织,安置帮教工作有序开展。健全工作制度。起草了《朝天区刑释解教贫困人员救助制度》,争取纳入“十大救助制度”中。规范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落实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制度。开展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共核查21人,核实率100%。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走访服刑人员亲属47 人次,走访刑释解教人员289 人次,亲属参与亲情帮教241 人次。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排查,共排查出22名未成年子女并进行帮扶。今年以来,新接收 28 名刑释解教人员,目前在册安置帮教人员192人。
  四、推进服务民生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组织法律援助人员认真学习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案例申请上报工作。加法律援助惠民生工作力度,制定了《广元市朝天区法律援助制度》,做好对接收的新老未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跟踪和春节期间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利用“赶集日”和各类法制宣传日,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进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充分发挥“12348”热线平台作用,做到“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收集整理上报典型法律援助案件1件。截止目前,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0件,服务受援890余人次,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件。
  五、强化法律服务监管,服务经济发展
  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完成了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注册;新注册1名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指导开办了朝天区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立韬律师事务所,并对个人律师事务所开展督促检查工作1次。召开法官法律工作者工作阳光沟通协调会,促进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开展外来企业专项服务,为广元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提供上门法律服务2次。组织律师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参与“法治基层行”和“法制大讲堂”,把“律师梦”融入“中国梦”,在律师队伍中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畅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进一步加大公证工作力度,积极拓展案源,实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落实困难群体的收费减免政策,最大的方便群众办事。截至目前,共办理公证案件56件,办理预约上门5件,收取公证费3万元,完成非税收入任务75%。
  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格化管理。调整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建立和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充实调整了朝天区医患纠纷调委会机构人员;加强边际联调组织建设,在转斗乡与陕西汉源镇、转斗乡黎明村与汉源镇何家坟村分别建立了边际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健全了跨省际联调组织网络体系。
  (二)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调解“三三四”责任制。矛盾纠纷在组、村(居)、乡(镇)进行三次以上调解未成功,再由司法所调解。建立边际联调工作机制。与陕西省宁强县司法局签订了《省际跨区域民间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协议》,建立了省际跨区域民间矛盾纠纷资源共享、紧急情况互通、突发事件共处、纠纷联调等工作机制。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与区法院联合拟定了《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了诉调对接、诉非结合和人民调解引入司法介入工作机制,强化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对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进行规范。
  (三)强化业务培训。4月中旬集中对乡镇调委会主任和专兼职司法助理员100余人进行了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19次;半年共培训调解员1211人次。
  (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各调委会采取普遍排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坚持半月排查一次,进行拉网式、滚动式排查;在春节、两会及“全球财富论坛会”在成都召开等重要时节,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领域和特殊人群开展了专项排查,排查181次,预防纠纷148件。对排查出民间纠纷实行村(居)民小组、村(居)、乡(镇)三级预警,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潜在因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活动,做到排查一件,化解一件,把矛盾纠纷尽力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共调解各类纠纷330件,调解成功329件,成功率99.7%,服务713人次,司法确认15件,司法调解提前介入4件。建立规范化调解卷宗48个,录入大调解信息管理系统15个。成功化解了一批难案,如:朝天中学两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转斗乡转北村两农户因烧荒草引发树苗赔偿纠纷,东溪河乡新滩村四农户发生耕牛合伙纠纷。上报典型案例6篇。
  七、中心工作服务到位,助推社会发展有力
  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全区实施的重大项目,为区委政府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深入推进“法律顾问进乡村”活动,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继续为27个行政村担任法律顾问,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认真办理涉及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和环境污染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合同协议审核、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截止目前,提供法律服务81件,服务城乡居民1398人次。参与拆迁。我局建立拆迁小组,积极参与羊木火车站、广陕高速朝天出口匝道、朝天城区棚户区改造、雪溪洞景区拆迁包户工作,常派驻1人专门在明月路居委会开展棚户区拆迁工作。搞好挂包帮。在“法治基层行”活动开放日,组织人员对因暴雨受灾的李家乡张家坝村、流水村的帮扶户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了解受灾情况,送去慰问物资。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完善各项制度,投入资金购买必备的设施设备,确保创建工作全面完成。
  八、强化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一是积极争取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纳入规划并立项。在上半上,局领导多次协调区政府、区发改、区财政、区编办等部门,征得他们的同意和支持,拟制了《购买司法业务用房的报告》等文件并上报,争取该项目能纳入2014年中央投资计划,现该项目正在审批中。二是落实人员做好秦巴山区扶贫项目申报工作,争取扶贫资金。三是到省、市有关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力争完成区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四是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建设,按照国家、省、市级司法所规范建设标准,确立曾家打造为国家级司法所、中子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其余为市级规范化司法所。
  九、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强化队伍建设
  (一)强抓组织建设工作。做好“作风提升年”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会议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开展节前走访慰问活动。分别对单位退休干部、遗嘱、困难职工以及挂包帮联系村李家乡张家坝村8名贫困党员进行慰问。重视退休老干部,为单位原局长王福林同志退休召开了座谈会。召开党支部会议,讨论吸收入党积极分子3名。
  (二)抓队伍管理。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调整并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制定了《朝天区司法局协勤人员管理制度》;为规范兼职司法助理员管理,制定了《朝天区兼职司法助理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各乡镇意见并下发,进一步充分发挥兼职司法助理员作用。配合市、区做好3名司法所所长、2名司法助理员招考工作。
  (三)抓信息,促提升。邀请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到我局针对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写作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写作能力,制定了《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分解的实施意见》,将信息目标任务落实到股室、所及人头并纳入目标考核。
九、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职能较弱,向上争取资金难度大,完成区上下达的固定资产投入400万元较为困难。
(二)信息调研工作薄弱,加大信息宣传和调研力度。
(三)法治朝天建设任务重,今年既要接受“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又要接受省级法治区的复检,由于资金短缺,人单力薄,协调区级执法部门开办普法电视栏目等难度较大。
  十、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1、特殊人群的矫帮工作。继续落实“双报到”“月管理”“季考核”等制度,落实“双担保” 机制。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和在监服刑人员家属“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力争年内建成监控系统(司法E通)。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政策,对需要帮助的全力进行帮助,确保“五有”目标实现,顺利回归社会。
  2、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专项行动,推行调解“三三四”责任制,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重点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特别是加强对医疗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注重对典型案件的总结和人民调解能手的培养工作,提升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水平。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推进宣传阵地“五个一”、法律服务“四个一”、普法“四平台”建设,深入实施“三万”、“两千”和“三百”工程。推行订单式普法,开办专门法治电视栏目。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加强法治细胞建设,做好省级法治区的复查迎检工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城镇、农村、公园、景区等建设和文艺活动中体现法治元素,把“六五”普治工作推向深入。
  4、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新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2个。继续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拓展公证案源,争取实现公证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加强案件卷宗的检查和评比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5、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司法所的管理,继续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推行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司法所“双重”管理体制,保证司法所的工作经费。做好新进司法助理员和司法所长的招录工作。开展司法所达标活动,启动曾家所上国标、中子和羊木所上省标工作。
  6、强化组织建设。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党建制度,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十八大精神和“中国梦”主题教育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做好“挂包帮”联系李家乡流水等村帮扶工作,落实结对帮扶活动。
  7、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每名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至少完成调研文章1篇,各基层司法所要完成典型案例上报任务。激发干部职工积极性,多向新闻媒体和网络上投稿,宣传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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