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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朝天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发文日期: 2013-10-16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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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市委六届七次和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为推进“法治朝天”和建设“美丽朝天、幸福家园”创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重点内容的普法宣传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市委六届七次会议及区委六届六次精神。全面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区委会议在新时期下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下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各乡镇区级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通过组织开展好专题学习研讨会,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3、围绕区委和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抓好重点对象学法活动
  1、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核考试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各乡镇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将会前学法纳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形成制度化,适时组织开展不断少于2—3次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项活动。
  2、着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律伴我健康行、争当守法小公民”主题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和法制副校长“五落实”。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坚持校内法制教育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区法建办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以典带面,大力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3、深入推进其它重点对象学法。大力加强企事业经营人员、城乡社区居民、农民的学法工作。各牵头部门和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要结合工作实际,牵头单位要适时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专题活动,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三)创新 “法律六进”,深入开展“千场法制宣传进基层”主题活动
  各乡镇部门要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朝天”为主题,以“千场法制宣传进基层”主题活动为载体,通过“法制赶场到乡镇、法制文化到基层、法制讲堂到单位、法制宣传到村社”系列活动,认真制定方案,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着力提升法制宣传的效果。要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等大众传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加强对“法律六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全力做好法治创建工作
  1、做好“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法治创建建设,按照市委区委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进行,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对照《四川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评实施办法》,细化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突出细胞建设,进一步做好创建工作。法治创建要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普法三个重点,突出利民、便民、惠民,着力解决一些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让广大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创建的成效,确保创建申报考核验收顺利有序推进。
  2、做好“法治县区”创建工作。要巩固创建成果,继续提升创建成效,为明年申报全国法治县区工作做好准备。同时,今年是广元创建“法治城市”年,各乡镇部门要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和区法建办的统一安排,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示范乡镇(街道)”、“依法办事文明窗口”、“诚信守法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 “依法治校示范校”等法治创建活动。要进一步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认真开展“六五”普法中期评估
按照国家、省、市“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2013年下半年开始,将对“六五”普法进行中期督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早准备、早自查、早弥补。区法建领导小组要依据省市要求制定督查标准及办法进行评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成员单位对本辖区所属部门乡镇进行督查。各乡镇部门于7月份以前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将结果书面报区法建办。区法建领导小组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六五”普法中期督查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六)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加强普法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电视普法专栏、网络媒体、手机短信、报刊专版、普法微博、农村广播”等普法平台建设,区级部门要轮流办好电视普法专栏节目,区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节目健康发展。创新普法形式,扩大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2、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创新开展城乡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文化长墙、法治文艺一条街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体育馆、公交站的作用,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宣传园地建设,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各乡镇单位要结合各种重大活动,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汇演、法制文艺大奖赛等,促进法治文艺繁荣发展。要创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法律服务企业发展论坛”,要大力开展法治作品、法治人物、法治事件的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2013年,加快建设“法治朝天、平安朝天”的重要年,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 “六五” 普法规划的中期评估考核督查关键年,各乡镇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围绕六大目标任务,认真分解细化,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增强普法实效
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电话手机、QQ和简报等方式,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城市创建氛围。
  (三)严格考核,确保推动有力
要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在4月底报送年度工作计划,7月份前报送“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12月3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每月要及时报送1—2条信息。区法建办将把信息反馈情况纳入普法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和创建省级法治县区工作不力,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平常工作积极主动,创新推进,抓出成效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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