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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站工作人员的函
发文日期: 2013-10-16   发布机构: 汪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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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

根据《广元市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规定,广朝审函〔20132号文件要求,我乡经研究决定,成立汪家乡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站,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长:韩堂明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工作人员:龙太周   乡财政所所长

          孙学芝   乡财政所出纳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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