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站工作人员的函
索 引 号 : 008463683/2013-00197 | 发布机构: 汪家乡 | 成文日期: 2013-10-16 |
发布时间: 2013-10-1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函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区审计局:
根据《广元市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规定,广朝审函〔2013〕2号文件要求,我乡经研究决定,成立汪家乡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站,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站 长:韩堂明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工作人员:龙太周 乡财政所所长
孙学芝 乡财政所出纳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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