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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酒类专项整治行动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0-16   发布机构: 汪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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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朝天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酒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广朝食安委办发〔20131号文件)和《关于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广朝食安委办发〔20132号文件)精神,强化酒类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乡酒类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酒类专项整治行动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条主线,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认真做好我乡酒类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全乡人民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强化酒类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排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全乡人民能喝上“放心酒”,确保群众食品安全为目的。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打击违法与教育引导相结合,规范白酒类食品市场秩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采购、销售、使用假冒伪劣白酒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白酒类食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杜绝各类重大酒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查找食品安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排查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和部位,迅速整改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弥缺补漏,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三、排查重点

  (一)重点环节: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畜禽屠宰加工环节。

  (二)重点区域:食品种植养殖场所和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猪屠宰点、小加工作坊、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餐饮场所、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餐桌、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等。

(三)重点产品:群众日常生活必须的、各级政府关注的肉及肉制品、奶制品、蛋及蛋制品、粮油制品、饮料、水果等食品。

(四)全面排查白酒类食品从生产经营到餐桌消费全过程的安全隐患。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阶段(20132月下旬):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组织,落实人员。制定本单位酒类专项整治行动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并书面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自查自纠阶段(31310):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全面、有效地开展自查,并将排查的隐患分类造册登记,能当场整改必须立即予以整改。乡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3、隐患整改阶段(311410):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酒类专项整治、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有效的监控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4、总结巩固阶段(411530):为巩固酒类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乡有关部门对排出的隐患是否整治到位,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机制是否健全,并对酒类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登彬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酒类专项整治行动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2、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全面扎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和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所辖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3、强化督查,确保实效。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力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深刻认识开展酒类专项整治行动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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