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好干部”、“好老师”标准讨论成果的报告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委员会
关于开展“好干部”、“好老师”标准讨论成果的
报 告
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我局深入开展“好干部”、“好老师”标准学习讨论,现将讨论结果报告如下:
一、“好干部”标准一:
品质高尚:乐于奉献,正直不阿,与人为善;
信念坚定:爱党爱国,热爱事业,积极向上;
勤学善思: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创新;
能力出众:管理有方,指导到位,业务精良;
作风优良:服务师生,深入基层,务实求真;
廉洁高效:清廉履职,高效做事,遵纪守法;
业绩突出:工效明显,事业发展,群众赞赏。
“好干部”标准二:
爱党爱国爱事业,爱师爱生爱岗位;
高德高能高情操,高质高效高目标;
勤学勤问勤研究,勤思勤政勤创新;
会说会写会调研,会督会查会指导;
亲民亲为亲事业,清政清廉清风尚。
二、“好教师”标准:
依法执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
爱岗敬业。热爱教育,出色完成教学工作,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学生。
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知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2013年9月3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