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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麻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0-17   发布机构: 麻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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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麻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我乡整体形象,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抄送:区治理办。

广元市朝天区麻柳乡党政办        2013年3月23日印

麻柳乡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宜居城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切实搞好乡驻地、行政村、公路沿线、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改变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不断完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环境综合整治,乡场镇、各行政村组,整体面貌明显改观,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群众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整体满意。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场镇建设

    按照麻柳刺绣民俗风情小集镇打造要求,把场镇打造成为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突出特色,环境优美的多功能新型商贸集散地,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

    1、结合场镇建设,搞好街道硬化、绿化,通过拆墙透绿、破硬植绿、见缝插绿、门前植绿和花园式单位创建等,加快提升绿化建设步伐;做好乡驻地辖区内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对乡驻地进行主干道亮化、亮化设施保持功能良好,容貌清洁,无陈旧及损坏等现象;加强对店外经营、摊点的规范管理,规范主次干道的户外广告设置,集中清理整治“五乱”现象,搞好沿街建筑的美化,营造整治有序的城乡环境。

    2、街道内工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清理卫生死角,保持环境美观、清洁、畅通。做到街道两侧无违章建筑、立柱广告、破旧建筑物等,道路两侧设置的广告牌、店名牌等一律规范设置,无落地广告、无野广告等。紧紧围绕“事故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全面取缔占路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3、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对乡辖区内主要河道治脏、治乱、治污的基础上,结合河道自身特点,加大美化、绿化、亮化投入力度,打造人水和谐的宜居环境。杜绝乱排乱放污水行为,保护河道水域质量。

    4、建筑工地综合整治。对乡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要落实围挡措施,建筑物料堆放整齐,设置建筑垃圾池并进行严密覆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工程运输车辆落实防护措施,不得抛洒遗漏,严禁出入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乡环境。

    (二)行政村建设

    1、抓好行政村环境治理达标工作。在继续抓好净化“除污”,绿化“添彩”,美化“规范”,硬化“增量”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垃圾收集、运输,保洁队伍建设,“门前五包”长效机制完善,整治效果保持等工作;围绕“四化一确保”(即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和确保环境卫生整治效果)目标要求,治理垃圾乱扔、污水乱流、广告乱贴、柴草乱放、车辆乱停、畜禽散养,实施强化宣传、加强环境保持、加大“门前五包”督促检查,实现环境综合整治管理水平、农民整体素质高度提升。

    2、抓好镇村推进工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公路建设排水设施,保证雨水流畅;村庄道路结合自然地形,宜高则高,宜底则底,宜弯则弯,满足交通和消防等功能需要。居民住户合理规划,设置柴草、秸秆集中堆放。垃圾及时填埋、处理,村容村貌整洁卫生;引导农民充分利用秸秆、粪便等,大力发展沼气等洁净能源,鼓励农民推广使用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同时,扎时做好村级卫生保洁队伍的建设等工作。农户房屋立面保持整洁,无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无破损广告牌匾,无小广告,新设广告符合要求;村内适当设置宣传栏,及时向村民宣传党的政策、村规民约,宣传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有休闲场所并安装健身设施,积极组织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公路环境综合整治

    结合核桃产业建设,重点抓好中大路、汪麻路、赵麻路、红麻路等干线沿途环境综合整治。

    1、绿化整治。按照规划片区,抓好公路两侧及可视范围内核桃树栽植,打造视觉舒适、环境和谐的公路环境。      2、占道经营整治。对小修理厂、小废品收购站、小洗车点、小马路市场、小加工厂等沿线经营业户无证经营和占压主路面、人行道经营问题进行彻底清理;两侧经营店铺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责任区地面清洁,无垃圾、杂草、污水污迹、废弃物、积水及卫生死角,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完好无损。

    3、广告牌整治。按标准及时更新广告、标语,无陈旧、破损等现象;沿街墙体、灯杆、箱体及其它沿街设施无乱贴乱画、无野广告;沿街广告牌(箱)、店铺门匾牌匾设置适当,沿街沿路无落地式广告灯箱。

    4、环境卫生整治。村庄名牌、路牌无残损、脏污等问题,无私拉乱扯的电线杆、灯杆等。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废弃土坑,路面、桥面无泥沙、无积水、无杂物,道路两侧排水系统畅通,路沿石、泄水槽、护墙、护坡、护网、标志牌等齐整无缺陷。

    (四)长效机制建设

    1、深入推进环卫管理。结合我乡实际,加强环卫工作下移,理顺环卫管理体制,各村要建立健全环卫管理机构,组建专门环卫保洁队伍。同时,有计划地在乡驻地、行政村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配备保洁员和专用垃圾清运车等。

    2、推行责任制度。继续推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保洁人员包段、监督人员包片责任制度。通过制定村民公约、村规民约,将环境治理责任落实到村组党员干部、居民住户,细化到大街小巷,住户路段,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大格局。

    3、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实行验收、通报制度。对整治不力、进展缓慢、严重影响全乡环境整治工作步伐的,下督办单限期整改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用好“一事一议”制度。根据“民主决策、农民自愿”的原则,动员广大群众投资、投劳、解决村居环境整治、卫生保洁等方面的问题。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投入机制。

  (三)严格考核奖惩,充分调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性。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加强对全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导、考核,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迅速,工作卓有成效的要及时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没有明显成效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消极怠工,甚至给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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