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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科局“五严禁”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风
索 引 号 : 008462584/2013-00047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13-10-17
发布时间: 2013-10-1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决定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 1016日,区教科局组织召开了全区学校教务(导)主任会议,进一步对全区各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了强化规范。

    会议再次学习了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区教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强调:一是严禁学校乱收费;二是严禁学校或教师向学生推荐订阅教辅资料;三是严禁在编教师有偿家教;四是严禁违规招生;五是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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