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计生办,各计生服务站:
现将《广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人口办发〔2013〕5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紧抓好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并将2013年春节期间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系列活动情况于2013年2月25日前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法股。
(联系人:袁军成 联系电话:13981201411)
广元市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广人口办发〔2013〕5 号
广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口计生局:
现将《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口办发〔2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将任务落实到县区有关部门和乡镇,务必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要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投入到位。制订具体的活动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好专项活动。各县区要将本地2013年春节期间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系列活动情况于2013年2月27日前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广元市人口计生委流管科。
联系人:程波,电话:15308128567、0839-3267734
广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川人口办发〔2013〕4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通 知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现就 2013 年春节期间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服务。要注重发挥集中宣传活动引领作用,在春节期间,各地要举办一次大型集中宣传服务活动;要注重发挥常规宣传载体作用,利用知识讲座、宣传资料、电视媒体加强宣传,提高流动人口计生政策知晓率;要注重部门配合,积极融入科技、文化、法律、卫生下乡活动,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工作中,形成宣传合力。
二是开展便民维权服务。全面贯彻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人口政法〔2012〕67 号)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川人口发〔2012〕22 号)、《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川人口发〔2012〕30 号),通过人口计生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公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信息;要实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流动人口首次到哪个单位申办,就由该单位负责到底,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格式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该补充的材料;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要及时办结,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的,由首接单位负责联系、协调有关责任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管辖责任单位;认真受理群众诉求,通过热线电话、互联网、服务窗口等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优质技术服务。流入地要进一步强化属地化服务责任,建立健全社区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畅通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渠道,落实流入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定点服务制度,提高流动人口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免费项目服务率,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出地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服务管理责任,春节期间,各级服务站所要开展优质计生服务,各地要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返乡家庭应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
四是开展关怀关爱服务。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集中返乡探亲有利时机,走访返乡流动人口家庭,送政策、送服务上门,主动向群众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咨询和指导,做好流出人口中特殊困难家庭走访帮扶和“留守子女”、“空巢老人”探视慰问工作,为留守家庭排忧解难。
五是做好统计监测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统计监测工作,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和流向,了解返乡农民工及其随返家属的计划生育情况、生殖健康需求和返乡后的就业意向,掌握流动人口变动状况。
各地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要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投入到位。制订具体的活动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好专项活动。各地要将本地2013年春节期间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系列活动情况于2013年2月30日前报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心。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