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区食品药品监督局职能职责 » 详情
区食品药品监督局职能职责
发文日期: 2013-10-18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字号:
打印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区食品药品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的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国家和行业医疗器械产品标准、保健食品市场准入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管中药材市场。

(七)依法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八)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

(九)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十)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