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计生办: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力度,严把进入关,做到公平、公正、合理进出。根据国家、省、市和区人口计生局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特别扶助家庭奖励对象、省奖扶助对象进行复核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核人员组成
复核检查工作由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实施,抽调复核人员要精通奖励扶助业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复核分为二个组,成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成员:吴义先 祝仁春 袁均成 易丽华
第二组成员:陈 波 王长熙 解学元 赵海玲
对全区10个乡镇实行新增对象全面核实,历年奖扶对象20%的抽查。第一组负责东溪河乡、小安乡、陈家乡、沙河镇的奖扶复核工作;第二组负责中子镇、宣河乡、曾家镇、两河口乡的奖扶复核工作;羊木镇、朝天镇由两个组共同进行复核;其它部分乡镇中有个别对象临时安排人员核实。
二、复核对象与内容
(一)复核登记对象及确认: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60周岁及以上奖励扶助对象(简称“国家奖扶对象”),为195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农业人口,对1952年以前出生符合条件的对象要从严复查。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58-59周岁奖励扶助对象(简称“省奖”,为1955年12月31日至1954年1月1日出生的农业人口,对1954年以前出生符合条件的对象要从严复查。
计划生育特别困难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简称“特别奖扶对象”),为独生子女死亡或子女伤残的家庭,母亲是196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无母亲的单亲家庭,以父亲年龄为准。
(二)复核对象确认要准确。政策口径要一致,有关需要提供的证明、证据、证言和材料必须合法详实、准确无误。对涉及再婚、丧偶、离异、抱养、子女死亡、外地户口迁入等婚育史、生育史、户口性质情况比较复杂的个案要进行重点核查。
(三)复核对象资格确认程序要规范。规定程序为:个人申请、申报,村级民主评议,乡级调查审核,区级全员复核确认,做到“两级两公示”程序规范,文本资料齐备,查看村组公示情况。
(四)复核对象个案信息档案要健全。通过复核建立统一档案,所有资料要齐备、详实,填写和装订要整齐规范。
三、复核方法
(一)按照上报地区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花名册和个案资料,逐一核对。特殊情况人员,要通过座谈、私访,调审原始资料的方式严格查明有关情况。
(二)调查员要进村入户与上报的对象本人见面。通过走访群众、座谈等方式,对资格确认的准确性进行复查审核,并在当年度新增对象申报表的右下角填写复核人员签名以示负责。对历年计生奖励扶助对象年审表上做好记录,确认项划“√”、否定项划“×”。凡否定的人员和项目,必须如实作好记录。
(三)根据《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要求,对各乡镇的奖励扶助工作进行指导,出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四)对复核工作统一、科学安排,做到不误工、不延时,提高复核工作效率。复核结束后要认真听取调查人员的工作汇报、详细记录、复核情况。
四、复核要求
(一)今年复核内容多、工作量大,各调查组务必认真细致,不得马虎大意。要实行责任追究制,所有复查人员要对核过的情况签名负责,区人口计生局统一留底保存,对以后发现有差错的,复核人员要承担责任。
(二)各复核调查组组长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区人口计生局要求负责解释和处理遇到的问题,确保资格确认复核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把政策关和程序关。各复核组要按照资格确认条件认真复核,对适用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理解有异议或界定不明确的,可由调查组组长界定,界定不了的以区人口计生局集体研究确定或请示上级答复的意见为准。
(四)复核调查的表册,由被查乡镇提供。
(五)调查时间:
广元市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