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转发《广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网络办证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办:
现将《广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网络办证的通知》(广人口委发〔2013〕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网络办证工作,明确办证对象和条件,简化办证程序,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广元市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广人口委发〔2013〕45 号
广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关于开展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网络办证的通知
各县区人口计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人口政法〔2012〕67 号)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川人口发〔2012〕22 号)、《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川人口发〔2012〕30号),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问题,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四川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 2013 年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人口部门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网络办证工作,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此项工作对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切实解决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网络办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流动人口提供快捷便利的办证服务。
二、简化办证程序,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网络办证实行首接责任制,现居住地和户籍地不得相互推诿。对于无法提供婚育证明材料的流动人口,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其婚育情况的协查,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要按要求及时提交和反馈信息。乡(镇、办)计生办要规范和简化办证流程,公开办证程序,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做好办证的宣传工作,使流动人口全面了解办证程序和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严禁收取任何费用。
三、明确办证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育龄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流入我市的流动人口,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办)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生育服务网络登记。
(二)条件:办理生育服务网络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⒈夫妻双方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⒉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⒊女方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四、做好办证前期准备工作
(一)各县区要及时组织乡(镇、办)微机操作人员对网络办证和流动人口网络平台操作进行培训;
(二)各县区要及时为没有高拍仪(电脑拍照专用、办证必备设备)的乡(镇、办)购置一台高拍仪。
广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