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创建省级诚信计生示范县(区)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计生办:
为认真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政法〔2013〕11 号)精神,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朝天区创建四川省诚信计生示范县(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广朝委办发〔2013〕28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省级诚信计生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创建省级诚信计生示范县(区)活动为主要载体,积极构建“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党政总揽、部门指导、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人口计生工作运行机制落到实处。各乡镇要按照《全省诚信计生示范县(区)评估确认条件》(川人口发〔2012〕8号)开展创建工作,确保今年8月底之前达到规定的评估标准并通过省级验收,成功创建成四川省诚信计生示范县(区)。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诚信计生评价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并将诚信计生工作与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基层群众自治、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科学管理、阳光计生、绩效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创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新机制,推动计生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诚信计生工作对象范围包括农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无业人员、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夫妇。要充分尊重和维护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和生殖健康权,坚持优质服务,落实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为自主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育龄夫妇提供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为农村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着力规范服务管理行为,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深化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切实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公信力和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4月20日~5月10日)
各乡镇要成立创建四川省诚信计生示范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开展诚信计生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落实创建机构、人员、经费、工作任务和责任,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5月11日~8月10日)
1.建立健全诚信计生“三大机制”。一是评价机制。实行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等多方参与的诚信评价机制,积极推进由政府内部评价为主向公众评价为主转变。通过发放诚信计生调查问卷,了解群众诉求,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计划生育信用记录,定期开展诚信计生部门、诚信计生家庭评比活动。二是监督机制。各乡镇要充分利用计生宣传栏、政务(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公开公示人口计生法规政策、奖励优惠政策、办证程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建立诚信计生监督小组,切实承担起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诚信计生警示作用,对违反诚信计生协议的单位、诚信计生小组长及其育龄群众,进行通报或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诚信道德和诚信意识。三是激励机制。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为主,建立和实施多元化的奖扶制度,对履行承诺的诚信计生家庭依法兑现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奖励、扶助政策,对在诚信计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计划生育诚实守信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认真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广朝委办发〔2012〕40号)要求,建立计生手术并发症病人救助和治疗机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奖励措施、大力开展育龄群众免费生殖健康普查、积极实施计生“春雨行动”、奖扶对象享受“计生惠农卡”、计生家庭享受免费健康体检、计生家庭优先享受产业发展扶持、计生家庭成员优先安排培训就业等。使全区诚信计生家庭优先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
2.各乡镇分别选择1~2个村(居)作为重点示范,做到起点高、操作性强、易推广。
3.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生殖健康知识、诚信计生工作的知晓率达85%以上,诚信计生工作参与率达80%以上。
4.《诚信计生协议》落实,履约率达95%以上,“双向承诺”奖惩兑现到位;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优先优待政策落实到位;孕环情监测、生殖健康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任务完成。
5.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环境氛围形成,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率达 95%以上,近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 93%以上,多孩率低于 2%。
(三)查漏补缺阶段(2013年8月11日~8月20日)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各项要求进行初步评估和自查,查漏补缺。8月中旬,区委、区政府组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区监察局对全区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初步评估。
(四)总结迎检阶段(2013年8月21日~8月30日)
各乡镇要在这一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准备好相关资料,认真细致地做好迎接省级评估验收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一举全面达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转变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机制、突破工作难点的有效途径,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方式。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和深化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抓手,并以创建省级诚信计生示范县(区)作为主要载体,既整体推进,又重点突破,确保创建目标实现。
(二)示范带动,提升水平。各乡镇要按照《全省诚信计生示范县(区)评估确认条件》要求,积极开展诚信计生示范创建活动,发挥以点带面示范效应,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归纳总结具有推广价值的工作经验,发现和解决工作创新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诚信计生工作在短时期内有较大的突破和发展,不断提高诚信计生工作水平,促进全区诚信计生工作深入发展,确保省级诚信计生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既定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区委、区政府省级诚信计生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纳入2013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与乡镇人口计生综合目标和业务目标同考核、同评估、同奖惩,并实行“一票否决”。
广元市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