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
公室关于开展全员人口数据库重复人口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办:
现将《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员人口数据库重复人口清理工作的通知》(川人口办函〔2013〕19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合理安排人员,严格按照清理方法组织清理核实,并加强和公安数据的比对,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尤其注意不能在平台直接删除数据,切实提高本辖区全员人口数据库的数据质量,并按要求准时完成任务。
附件: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员人口数据库重复人口清理工作的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3年8月26日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员人口数据库重复人口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的数据质量,经研究,省人口计生委决定开展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重复人口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数据清理清查,杜绝人口重复报送,建立覆盖全面、采集准确、更新及时、项目完整、个案质量过硬的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真正发挥全员人口数据信息“服务全局、动态监测、信息引导”作用,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清理方法
(一)全面核对全员人口基础数据,重点对跨县(市、区)的重复人口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和全面清理。
(二)PIP系统在数据质量评估菜单中已提供“重复人口花名册”查询(如没有该项,请点击右上角清理缓存后再次进入系统)。其中“身份证姓名相同的重复人口”是指身份证、姓名、户籍状况和居住状况都相同并且没有退出系统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同姓名不同的重复人口”是指身份证、户籍状况和居住状况都相同,姓名不同并且没有退出系统的人员名单;“其它重复人口”是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状况和居住状况都相同并且没有退出系统的人员名单。
(三)对于清理出来的重复人口数据,请各地按照实际情况对重复人口的信息进行修改或注销,需注销的重复人口请将注销类型修改为退出或迁出,禁止直接删除。
(四)为防止集中修改数据对四川人口信息平台性能的影响,PIP系统中的“重复人口花名册”将会每日延时更新。
(五)本次数据重复人口清理工作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要高度重视重复人口清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工作质量和时间进度。
(二)从2013年9月2日起,我委将在四川人口信息平台每周通报各市(州)重复人口清理工作进度并进行排名。
(三)重复人口清理工作质量将纳入各地数据质量年度考核范围。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