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
2012年12月以来,我乡以开展“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目前全乡森林防火总体形势较好,但是野外火源管理存在一些漏洞,部分村在林区烧制木炭现象突出,捍东、中东、麻柳、坪台等村在林区烧制木炭现象比较严重,严重威胁林区安全。目前正处森林防火警戒期,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警戒期野外用火管控工作,防止森林火灾发生,打好2013年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禁止在林区烧制木炭。
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乡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林区烧制木炭的极端危害性,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在接此通知后,及时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野外用火大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村两委要亲自安排部署,三职干部具体抓建,制定工作措施,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把杜绝在林区烧制木炭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朝天区“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通过书写标语、开院户会、坝坝会等向群众广泛宣传,宣传在野外用火、林区烧制木炭的危害性,宣传引发森火灾的法律责任,努力形成人人防火、时时防火的浓厚氛围,使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使广大群众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
三、加大违法用火查处力度,确保林区安全稳定。
各村要切实履职,认真履行管理责任,针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式,要严格控制野外火源,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禁森林防火警戒期的野外用火。各村要加大监督力度,采取疏堵结合,严禁烧制木炭等非法野外用火现象发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留情面,绝不走过场。对不听劝告、执意孤行非法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扫墓等活动的野外用火平凡,人为森林火灾隐患突出,各村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合理引导,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要在春节放假前将贯彻情况书面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柏杨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