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煤炭工业管理局组织机构简介
朝天煤炭工业管理局组织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程,编制全区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资源整合方案,负责汇集分析发布全区煤炭工业动态信息。
(二)负责全区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初审、报批、管理和年检工作;负责全区煤矿技改扩能项目及延伸开采工程的审查工作,负责全区煤矿生产能力和通风能力核定工作。
(三)负责全区煤矿《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矿长安全资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审查、申报管理工作。
(四)制定全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负责全区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煤炭安全生产形势,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负责全区煤炭经营秩序整顿及日常管理工作、电煤调运和产销平衡调控工作。
(六)负责全区煤矿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煤矿应急抢险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职业卫生病防治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煤矿系统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煤矿职工上岗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安全监察股
(三)规划发展股
(四)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五)广元市朝天区驻矿安监员办公室
(六)广元市朝天区煤矿瓦斯监控中心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局党组和纪检组按区委规定设置;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按区委规定配备。
广元市朝天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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