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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治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0-22   发布机构: 青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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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治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广朝青府发〔2013〕23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根据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乡结合预防工作,明确落实责任,具体工作分配到人头,现将狂犬病防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狂防工作会,各村、组干部参加,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狂防领导小组,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组建一个宣传、防疫、捕杀的小组。

    二、防疫操作程序

    各村、组大力宣传狂犬病防疫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的认识性和责任感。狂防工作预防时间由村民委员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组织集中所有的犬只在固定地点一天内完成;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防疫员的技术培训和疫苗的供给,并随时做好对各村狂防工作的督查。如有拒绝免疫的犬只报乡人民政府进行捕杀,做到各尽其职,完成狂防工作。

    三、防疫要求

    严格按区人民政府98号通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知》执行。乡内犬只必须全部实行栓养,如不栓养的犬只视为流浪犬和野犬,要进行捕杀,在全乡内犬只免疫面要达到100%,密度要达到95%以上,要求登记成册,建好档案,免疫后的犬只实行挂牌。

    四、时间安排

    3月28日一4月20日内全乡完成狂防工作,24日交回犬只免疫档案,25日一30日为未免疫犬只做调查,捕杀阶段。

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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