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汛期环境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队(站):
现将《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汛期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汛期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监管,明确汛期监管责任,开展汛期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改等工作,确保我区汛期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旨在提高保障汛期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的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有效地处置汛期可能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汛期环境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汛期环境安全应急工作,特成立汛期环境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浩志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袁 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谢 云 办公室负责人
李 乾 科技标准与监测股负责人
严 伟 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王小龙 污染防治股负责人
蒲元成 生态与农村环境管理股股长
邱群南 区环境监测站站长
徐代军 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调度组、现场监察组、技术指导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应急调度组
组 长:赵志东
成 员:徐代军 李 乾 王小龙 郭飞飞
(二)现场监察组
组 长:袁 荣
成 员:杨晓琴 严 伟 张丽玲 吴 迪
(三)技术指导组
组 长:马 蓉
成 员:邱群南 蒲元成 郑小兰 李林芮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 强
成 员:谢 云 赵 伟 张松斌 许正秀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施救。保障公共安全尤其是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本预案的主要目标。既要依靠科学,最大限度的减少汛期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又要加强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汛期重大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处理,实行由区政府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调度,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时配合的管理机制。
(三)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实行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汛期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四)系统联动,科学应对。汛期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应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故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