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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城市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自查报告
发文日期: 2013-10-22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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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城市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自查报告 

市环保局: 

根据2013年《四川省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方案(暂行)》方案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我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了解我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确保城市饮用水源的安全,我局组织生态股、环境监察大队、污控股等人员对我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基础环境调查和监测,通过调查,掌握了城市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现将调查情况自查如下:

    一、城市饮用水源基础信息

(一)基础信息。广元市朝天区城市饮用水源为朝天潜溪河水厂水源地,该水源地位于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青云村(朝天区潜溪河);水源类型为河流型;年供水量为70万吨,其中生活用水比例为80%,工业用水比例为15%,其他用水所占比例为5%;服务人口1.5万;于2006年底正式供水,截止2012年底,已服务6年。

(二)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经区环保、水务、卫生、规划和建设等部门共同调查研究,于2006年制定了朝天区潜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广元市人民政府于20068月批准设立。结合取水点水质监测报告和实地勘察情况,将潜溪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三类区域,其中,一级保护区:从龙洞背电站前池起算,上溯2500(其中含1000的渠道)的水域及其河(渠)岸两侧纵深各200的陆域;二级保护区:龙洞口至刘家湾至中子镇,从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3000的水域及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的陆域;准保护区:刘家湾至中子镇,从二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7000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的陆域。

(三)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情况。潜溪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三类区域,面积1.4 km2;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要求,一级保护区建设物理隔离网2200、共4400平方米,实现封闭式管理,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一、二级保护区设置标志、警示牌28个、界桩40个,大型宣传牌1个;保护区内无排污口、无网箱养殖,2012年度无违法、违规现象,一级保护区内共有农户2389人,均建于保护区划分之前,且23户农村生活污水与养殖污水进行了集中收集,结合农村能源沼气工程和灾后重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修建了23口沼气池,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实现综合利用,防止污水直接排放;二级保护区内一侧建有乡村公路,无危险化学品运输,保护区上游、河道沿岸纵深1000范围内无制药、化工、造纸、冶炼等重污染行业、无有毒有害物质使用、产生或排放企业及重点污染源存在;位于朝天区朝天镇境内的大中坝嘉陵江水源做为应急水源、供水公司设有应急技术科,具有应对重大突发污染事件的物资和技术储备、供水公司制定了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未开展过应急演练、建立了应急预案定期修改制度、该水源至起用起今,未发生污染事故;区环境监察大队建立了饮用水源定期巡查制度。

    二、城市饮用水源水质现状分析

   (一)开展水质监测、分析的概况。2012年朝天区环境监测站尚未开展工作,朝天区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由广元市环境监测站承担;监测断面设置于取水点;监测频次一次/月,20121月和7月监测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基本项目和表2补充项目共28项指标(COD除外),其余月份监测了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等10个指标。

(二)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情况。朝天区潜溪河饮用水水源地2012年全年各月份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无超标现象存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存在一定的农村面源污染;二是我局自身无监测能力,不能达到每月全指标分析的要求。

(二)建议。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巡查,进一步完善定期巡查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修改制度,并适时进行应急演练;三是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管,确保饮用水源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严格企业环境监管,提高准入门槛。对列入国家或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标的淘汰行业项目严格实施分批限期淘汰,对“三高两低”和“五小”企业严格实施关停。

(二)要严格控制入河排污,切实加大截污、治污力度。在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设施,也应责令拆除、关闭或搬迁。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重点污染企业依法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三)要大力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要集中力量加快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尽快实现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切实提高乡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四)要继续认真开展水源地保护区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要在前几年水源地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力度,彻底清除保护区内各种污染隐患和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等。同时循序渐进,不断扩大范围,逐步对河道两岸实施有计划的生态修复工作,大力推进沿河生态林的建设,努力提升我区水源地保护水平。


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

2013年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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