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文安乡2013年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朝天区文安乡2013年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做好2013年全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切实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消防条列》、《公共消防部队执勤条例》及《朝天区2013年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有关等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及使用范围
(一)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乡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全乡重大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以人为本,救人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民兵队伍的骨干作用、各类专业人员指导作用及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以乡民兵为主,统筹协调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
(三)规范程序,科学实救。规范程序,实行科学决策,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和认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突发火灾事故。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乡长任副组长,乡应急办、乡安监办、乡水务农机站、乡林业站、乡卫生院、乡民政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文安乡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乡重大火灾事故的预防、扑救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预案职责,检查各联动部门应急队伍和物资的装备情况。领导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由乡安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救火抢险组、物资疏散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安全警戒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织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乡安监办牵头负责,乡水务农机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调查、核实火灾情况,组织开展火灾情况调查和评估,预测火灾事故发展的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措施;督促检查火灾事故领导小组的各项指示、命令的落实情况;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二)救火抢险组。由乡林业站牵头、相关人员和火灾发生地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现场抢险救人、消除危险源、控制火势发展、现场灭火和消防监督等工作。
(三)物资疏散组。由大滩派出所牵头负责,火灾发生地配合,负责转移、疏散和保护受火势威胁的人员和贵重物资。
(四)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乡卫生院牵头,乡食安委和火灾事发地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落实救护场所,组织开展受伤,中毒人员救护、处置和防疫等工作。
(五)安全警戒组。由大滩派出所牵头负责,大滩派出所、乡安监办和火灾事发地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现场警戒、疏散群众、维护治安秩序和加强防范控制等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由乡民政所牵头负责,乡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做好车俩、燃料等后勤服务和保障。
四、事故分级
按照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特别重大火灾(Ⅰ级)、重大火灾(Ⅱ级)、一般火灾(Ⅲ级)。
(一)特别重大火灾(Ⅰ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危及30人以上声明安全,造成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造成10万人以上紧急疏散转移的火灾事故。
(二)重大火灾(Ⅱ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一下死亡,危及10人以上、30人一下生命安全,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一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5万人以上、10万人一下紧急疏散转移的火灾事故。
(三)一般火灾(Ⅲ级)
对人生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影响教小的火灾事故。
五、应急响应
(一)报告程序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乡武装部按预案调集灭火力量迅速到达事发现场,查清火灾情况,控制火灾发展,积极抢救、疏散被困人员。同时,在10分钟内向乡党委、政府领导,乡政府总值班室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火场情况,并由乡政府总值班室(乡应急办)统一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二)报告内容
起火单位名称、位置;燃烧物品类别、燃烧面积、蔓延方向;人员被困数量、状态、位置;火场周围环境、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扑救火灾所需装备和专业人员等情况。
(三)应急处置
发生火灾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乡武装部迅速调集民兵人员、装备赶赴现场,投入灭火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将火灾情况上报乡人民政府和乡应急办,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实施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根据不同现场的火灾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施救援,尽力减少火灾损失。事故处置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火灾原因等情况进行调查,及时上报调查情况。
(四)现场清理
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乡卫生院等单位对火灾产生的有毒物资、垃圾等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理,必要时采取隔离等措施,防止污染源扩散。
(五)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确认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或火灾扑救任务已完成时,经向现场指挥部请示结束现场应急。得到批准后,方可宣布应急结束。
五、善后处置
(一)调查和评估
由大滩派出所牵头负责,组织乡安监办、火灾发生地相关人员对火灾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核定火灾损失、明确火灾责任,完成火灾危害的系统评估,并将调查和评估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府。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大滩派出所牵头,会同乡级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根据火灾形势发展变化趋势及时修订完善,报乡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大滩派出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