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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统计调查推进分类分级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3-00104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3-10-23
发布时间: 2013-10-23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统计调查推进分类分级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广朝安办发〔20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现将广安办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统计调查推进分类分级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广安办〔2013〕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统计调查、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安全生产统计调查、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对于摸清安全生产工作家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减少和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川安办〔2012〕124号文件和广安办〔2013〕17号文件对此项工作作了专题安排和强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心强、熟悉统计和电脑的具体责任人,确保该项工作按时顺利推进,确保填报录入数据无误。

    二、做好统计调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录入

    川安办〔2012〕124号文件对统计调查的主要内容和信息采集方式、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的具体业务操作以及软件如何填报等相关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逐条逐项的进行统计。

    填报方式:登录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www.scsafety.gov.cn/),点击安全生产统计调查,点击企业端进行录入(其中部分企业已有名单,名单内没有的企业的请注册后填报)。

    三、加强考核,确保圆满额完成目标任务

此    项工作将纳入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畴,2013年3月26日前,请各乡镇、区级各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统计调查内容完成填报录入,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填报录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存档、上报。2013年5月20日前,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划分企业类型和监管类别,确定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完成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工作并汇总上报。区安办联系人:何少卿 13881229148 李元禄 13795896520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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