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广元市朝天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计划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通知
鱼洞乡小学:
现将《广元市朝天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计划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计划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7日
广元市朝天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计划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学生营养餐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广元市农村学生营养餐畜产品安全监管制度》(广牧食〔2013〕21号)的规定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广朝牧发〔2012〕1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做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凡供应学校学生营养餐所需的鲜鸡蛋必须是有取得农业部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的蛋鸡生产企业提供。市外供蛋企业需产地畜牧主管部门推荐,持介绍信在市、县畜牧主管部门备案后,出具准入通知,才能纳入我区招标采购范围。学生奶由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公布的定点生产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必须到区畜牧食品局备案后,出具准入通知,才能纳入我区招标采购范围。学校采购的鲜肉产品必须要在有资质的市场和定点屠宰企业采购,并具有有效的检疫检验证明及标识和购货发票(盐蛋、卤蛋等熟食加工产品由相关部门负责准入和监管)。
二、严格落实驻场兽医管理制度
具有供蛋企业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执法中队要制定专人负责,加强对各供蛋企业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驻场兽医制度。各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务必明确职责和监管内容,积极向供蛋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管理注意事项,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检查和抽检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不发生供蛋质量安全事故。
三、严格落实质量承诺制度
各供蛋企业必须诚信经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食品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并向区畜牧食品局和供应学校作出质量承诺和保证,不得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违禁物质,不得使用其他企业的包装和标识,不得将过期、变质和其他企业产品冒充本企业产品供应学校,加强质量管理,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各鸡蛋供应企业和鲜肉产品生产、屠宰和销售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记录记载,做到产品来源去向可追溯。
四、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乡镇畜牧兽医站)每个月必须到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开展现场检查不低于一次,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检查重点是学校的鲜蛋存放、出入库记录和各项记录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立即整改,坚决查处。同时,要配合学生营养办、食安办、卫生、质检、工商、食药等部门加强学校肉、蛋、奶的监督检查,确保学生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五、严格落实产品出库检验制度
要严格鲜蛋质量要求,产品出库前要对产品保存条件等情况进行核对、查验,严格执行弃蛋期制度,严格落实出入库台账,逐步要求供蛋企业在鸡蛋上逐枚打码,暂无条件的企业可在鸡蛋包装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法人和联系方式,供给学校的鸡蛋应尽量保证是当日生产的,确保鸡蛋的新鲜度和可追溯性。
六、严格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对学生营养餐畜产品生产企业,严格实行市场退出机制,凡不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和制度的、指出问题不整改的、现场检查两次以上有质量安全隐患的、被通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必须立即停止供应,必要时召回产品,该企业不再纳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范围。
七、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制度
对学生营养计划鸡蛋供给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按照《广元市朝天区学生营养计划鸡蛋供给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要求执行,应急处置的质量检测、报告制度、通报制度、举报制度、信息发布,按照新制定的《广元市朝天区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处置。